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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镇康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2-06-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镇康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彩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1年支持镇康县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共计433.16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19.16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330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84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等三类项目。

、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依据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按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资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工站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孤儿助学、困难火化补助等方面。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19.16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补助9.16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提升补助9.16万元,资金未支出。

2.儿童福利类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金,目前已为孤儿助学对象发放6万元,剩余2万元将在2022年8月发放。

3.社会公益类2万元。主要用于勐捧镇社工站建设,资金已下拨到乡镇。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330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补助309万元。用于木场乡绿荫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36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出;用于镇康县勐堆敬老院提质改造资金273万元,项目已完工,已支出61万元,剩余212万元将向财政申请支付。

2.儿童福利类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儿童之家建设,资金已下拨到乡镇。

3.社会公益类补助18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5万元,其中南伞镇南伞村5万元,勐捧镇忙丙村5万元,酸格林村5万元,资金已下拨到乡镇;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3万元,资金未支出。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84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勐堆敬老院建设,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出。

2.社会公益类补助34万元。主要用于忙丙乡帮海村10万元,资金已下拨到乡镇;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资金14万元,资金未支出;用于木场乡打拢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10万元,资金已下拨乡镇。

三、实际成效

1.老年人福利方面。加快推进勐堆敬老院、木场乡绿荫塘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投入使用,持续完善与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服务质量大幅提升,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康养问题,提升老年人群体的幸福感。

2.儿童福利方面。一是实施儿童之家项目,2021年下拨3万元资助4个乡镇6个村,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咨询和转介等服务,为切实维护保障当地儿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实施孤儿助学项目,为8人发放助学金,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3.社会公益方面。一是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殡葬基础设施,不断满足当地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形成环保节约的殡葬新风。二是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维护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三是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为开展社会和志愿服务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镇康县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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