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2-10-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801000

镇康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财政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财政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康县财政局是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政府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承担镇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凝心聚力理财,全面抓好收支运行

2021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27万元,完成县人代会批准年初预算数34936万元的101.12%,同比增收1409万元,增长4.15%。其中:税收收入17144万元,同比增长1.37%;非税收入18183万元,同比增长6.92%。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47%。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318万元,完成县人代会批准年初预算数227476万元的73.55%,比上年减支55698万元,下降24.97%。

2021年,全县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5000万元的90.99%,完成县级人代会批复预算数34936万元的91.15%,比上年同期33918万元减收2073万元,下降6.11%,低于目标任务增速9.3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676万元,同比下降1.4%;非税收入完成15169万元,同比下降10.8%,非税占比47.6%。全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988万元,完成市级工作目标任务230000万元的69.56%,完成县级人代会批复预算数227476的70.33%。比上年同期214208万元减少54220万元,下降25.31%,低于市级目标增速28.41个百分点。

2.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工程

镇康县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面统筹资金,合理安排支出保障,有力支持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全县共安排民生支出127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318万元的76.21%。

1)坚持教育优先保障。投入教育支出29819万元,重点落实了教学运转及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安排教师培训及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194.63万元;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等学生资助2948.47万元;统筹资金4618万元,全力补齐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县教学运转得到较好保障,学生资助补助政策及时兑付,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6283.68万元,其中:就业创业1045万元,优抚安置683.95万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3571.29万元,临时救助5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855.35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505万元;各项兜底保障资金按时发放,人民群众幸福感得到提升。

3)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卫生健康支出23395.94万元,安排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支出12508.47万元,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405.2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资金923.24万元,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得到改善,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

3.强化财政职能,切实保障中心工作

1)统筹资金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镇康县财政局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政策对接,全面统筹财政资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切实支持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年内争取到中央、省市疫情资金27076.78万元,疫情防控资金全额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足额到位、支付及时,镇康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常态化防控大网已经形成。

2)加强资金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资金整合;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认真做好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有效确保衔接资金投入效益。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896.9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全县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实效

3)争取专项债券,支持镇康全面发展。2021年共获得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8800万元,具体项目分配情况为:县商务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智能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县工业园区轻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4000万元,县工业园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4800万元。储备的新增债券项目领域涵盖水利、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4.强化债务管理,切实化解区域风险

1)多措并举全力化解欠债。镇康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管理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监管,坚决遏制债务增量,严格落实分年度化解债务目标,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资源资产、向上争取补助等措施积极化解债务。全县共偿付债务本息21353万元,其中: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再融资偿还到期债券15790万元,财政安排偿还本金90万元,财政安排付息5473万元,我县目前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提升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一是积极发挥好金融服务企业的枢纽作用。做好政策宣传,积极为镇康小微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省市对小微企业各种优惠政策,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97.70万元。二是切实把金融服务与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有效衔接起来。严格监督检查小贷公司业务规范情况和贷款利率执行情况,切实做好小贷公司分类评级工作;村委会、学校发放非法集资宣传,共发放宣传画册700多份,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力量。

5.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1)出台印发了《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和《镇康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镇康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镇康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及用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全面完成镇康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镇康县自来水公司等7户从事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已转隶、安置涉改事业工人19名。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二级公司国有产权划转协议签订、账务调整;完善公司章程,进行股权变更、产权变更登记工作,建立配齐董事会、监事会逐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动搭建政采云平台,实现部门采购规范化、便利化。11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纳入政采云平台管理,全年共召集电子卖场供应商33户,全县各单位共组织完成线上政府采购33次,预算采购金额1377.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64.18万元,节约资金12.9万元,节约率9%。

3)继续推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认真落实经济分类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实现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全县61家一级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按时公开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率达100%。

4)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做好资金支付监控,切实提升财政资金安全,降低行政成本,增强财政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财务规范指导引领作用,全面推开我县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上线,进一步规范全县财务管理;继续做好专户规范管理,加大全县各预算部门专户清理核查力度,完成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下设银行账户的归总统计,积极配合完成各预算单位新开设账户的审批备案工作,为清理单位多余账户和小金库打下坚实基础。

5)全面落实财政监督检查职能。镇康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积极配合审计、纪委监查等部门,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运行安全、成效明显。今年重点组织开展了卫生系统、教育体育资金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检查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规范了各部门资金使用及政策执行。

6.突出党建引领,强化财政队伍建设

1)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组书记与局领导干部、局领导干部与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层层压实,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并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守住意识形态第一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为财政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

3)党建引领群团组织建设。不断拓展党建工作覆盖面,形成“党建引领、党群共建”的局面,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建立健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切实发挥好各组织的作用,形成了一个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工作协调、开拓进取、廉洁高效的战斗集体。

4)抓实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当作一条主线贯穿于整个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以建立学习型党支部为突破口,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针对财政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学习,保证了政治学习落在实处,形成了讲学习、抓学习、自觉学习的好风气。

202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镇康县财政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困难,因减收增支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不断加大,收支矛盾异常尖锐,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困难,国库资金调度困难、重大项目无力配套等问题突出,后期的财政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更需要财政部门绵绵发力、久久为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GK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GK02 收入决算表

三、GK03 支出决算表

四、GK0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GK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GK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GK10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GK11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GK12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31万元,占总收入的98.1%,比上年同期2669.49万元,减收1623.18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拨入镇政财预字(2020)86号疫情防控应急专项经费1517.64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20及2021两个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20及2021两个年度均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20及2021两个年度均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20及2021两个年度均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20.31万元,占总收入的1.9%,比上年同期9.15万元,增收11.16万元,增长121.9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县财政用结余资金安排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5万元,上年度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86万元,占总支出的98.68%,比上年同期1171.1万元,减支48.24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交至2021年5月份;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经费;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1.32%,比上年同期0万元,增支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安排疫情防控资金支出15万元,上年度无此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20及2021两个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86万元。与上年同期1171.1万元相比减支48.24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交至2021年5月份;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2.06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同期0万元相比增支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安排疫情防控资金支出15万元,上年度无此项支出。

镇康县财政局2021年度无重大项目的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3%。与上年同期1157.83万元相比减支65.12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交至2021年5月份;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96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6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保险;

3.卫生健康(210类)支出5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4.商业服务业等(216类)支出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机关运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41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9.72%。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2.71万元的2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9.7万元的7.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42万元,与上年同期8.05万元相比减支3.63万元,下降45.0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3.68万元,与上年同期7.14万元相比减支3.46万元,下降4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74万元,与上年同期0.91万元相比减支0.17万元,下降18.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受疫情防控影响,减少外出开会及下下乡次数,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副较大;公务接待费也较上年略有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占83.26%,与上年同期7.14万元相比减支3.46万元,下降48.4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受疫情防控影响,减少外出开会及下下乡次数,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副较大;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占16.74%,与上年同期0.91万元相比减支0.17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分析: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逐年降低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领导参会、各股室培训参会(国库参加部门及财政总决算培训及上报报表;预算参加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等等)、工作所需下乡(疫情防控资金检查、开展挂钩村工作等等)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4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97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财政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52万元,与上年同期171.38万元相比减支36.86万元,下降21.5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20年度有所下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逐年降低行政成本,节约了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76.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95万元,固定资产720.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10.6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都为0万元,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动都为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4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都为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6.94

43.95

720.99

488.89

35.79

0

196.31

0

0

1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镇康县财政局绩效评价是根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满意程度为目的,运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对本部门进行的一次检验过程。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做到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完善其他社会保障。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对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使用,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得以充分发挥。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GK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财政局2021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801111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财政局)20221031041447627(1).xls

  
附件【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财政局)20221031041447627(1).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