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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人社局  作者:  时间:2022-11-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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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9.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0.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稳就业为重点,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1)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脱贫劳动力就业为重点,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10人,完成目标任务2910人的10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94人,完成目标任务692人的100.29%;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33人,完成目标任务633人的100%;累计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428个、实际在岗357人,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563个、实际在岗543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9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6%,有效控制在目标任务4.3%以内。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30人,完成目标任务30人的100%。

(2)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及转移就业双推进。针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疫情防控技防建设等用工需求,有序开展种植、养殖、焊工、旅游服务、安全生产等工种培训力度,实现培训与转移就业的无缝对接。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7552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7300人的101.46%。期末实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52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68517人次的100%。

(3)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一是扎实开展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继续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2人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人6万元的100%;为积极求职的28名2021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2.8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效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完成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739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5764万元的128.31%,其中,“贷免扶补”贷款267人,完成目标任务263人的101.52%,发放4676万元,带动就业792人;创业担保贷款159人,完成目标任务157人的101.27%,发放贷款2720万元,带动就业490人

2.以参保扩面为重点,抓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全覆盖。以参保扩面为重点,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合理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121595人,完成目标任务120615人的101.19%,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254人,完成目标任务5080人的103.4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4471人,完成目标任务4440人的100.7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9372人,完成目标任务108150人的101.13%;工伤保险参保13444人,完成目标任务11400人的117.93%;失业保险参保7902人,完成目标任务7900人的100%。建设领域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

(2)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规范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社保权益。共征缴各类社会保险费达16034.2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218.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入8785.66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338.74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488.4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入1202.5万元。共计发放养老待遇16285.2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266.22万元,失业保险待遇64万元。

(3)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一是做实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对24266名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进行确认,认证率达100%。二是加强稽核工作力度,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现象发生。开展实地稽核13户,追缴少缴、漏缴资金0.9万元,完成稽核考评系统下发疑点数据核查,核实率100%。三是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扎实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岗位设置,健全内控监督细则,做实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有效杜绝多领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现象。共涉及违规领取待遇278人417891.15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人9455.73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4人28591.22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1人316924元,工伤保险1人20745元,失业保险10人42175.20元。共追回资金417891.15元,资金追回率100%。四是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目前,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85069人,完成目标任务179600人的103%。同时,加强对违规未见面激活银行账户的社保卡进行清理,对制发超过6个月,由集体组织代领且尚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进行回收核查,目前共回收社保卡1362张。

(4)夯实基础,不断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一是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2018年-2020年“中人”待遇清算201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和职业年金归集投资运营实现信息系统经办,2021年归集资金2236.73万元,赎回205.33万元。二是进一步抓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做好退役士兵缴费年限认定、补缴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工作,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三是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完成34个征地项目核实,涉及农户1139户5155人,应征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8359.06万元,实际征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7506.83万元,欠缴852.23万元。经认定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56人。

3.切实转变方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1)进一步规范职称及职业资格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职称变更和任职资格审批等工作。完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5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98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0人的100%。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晋升培训24人,其中: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1人,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15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8人。

(2)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管理。一是完成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45人,军转安置3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2人;二是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148人;三是积极开展“省贴”、“市贴”选拔推荐工作,南伞边境完全小学周文兰同志获得享受“市贴”;四是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2981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121人。

(3)着力做好评比表彰和奖励备案工作。已完成2019年申报的“镇康县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备案工作,完成2021年“镇康县绿色产业发展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备案工作。

(4)全面完成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2643本,已于10月全面完成审核。

4.围绕促增收,稳步推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强化财政供养人员薪资管理。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核3252人3383万元;审核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3109人,月增发25.6万元;进一步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统筹抓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深入推进各类收入分配政策的落实,牵头抓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3160元,增速9.3%,完成目标任务33068元的100.28%。

5.以监察为重点,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裁审衔接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接受来访12件,为劳动者维权31947元;处理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投诉案件3件,为劳动者维权9693元。

(2)有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一是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878.2万元;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力度,接待群众来访851余人(次),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60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521.77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322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三是抓好27个在建工程项目“六制一金一表”贯彻落实,强化日常巡查检查,经排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未发现拖欠劳动报酬情况。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职业中介6户,未发现“黑中介”和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智障人员、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抽查超市、宾馆、餐饮等服务业10户,未发现使用未成年人非法务工的行为;抽查企业单位11户,未发现女职工产假、母乳时间等权益遭损害的行为。

6.以人社扶贫为重点,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扎实推进社保扶贫。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用,全面落实社保扶贫“三个100%”。符合参保条件32862人,实现100%参保;为符合代缴养老保险费3415人代缴34.15万元;为符合领取待遇8377人,发放1259.67万元。

(2)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以技能提升为导向,转移就业为目的,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菜单式”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致富技能。完成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816人次,期末实有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7282人次。强化供需对接,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供需平台,借助沪滇劳务协作机遇和一些优质企业建立长期用工协作关系。目前已与10家省外企业合作,可以常年提供就业岗位。累计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68537人;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12人,累计转移就业农村贫困劳动力17289人。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6472人次517.76万元。扎实开展挂钩帮扶工作。

(3)扎实开展挂钩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乡村振兴部署要求,全面抓实部门乡村振兴工作。派2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7.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从严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抓手,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聚焦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制定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阶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组织凝聚力。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推进机关党建创新提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镇康人社事业跨越新发展;把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与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化“八月回信”精神学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政治生日”、红色故事我来讲等活动,大力推广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开展学习活动,深入推进“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年内共召开党员大会5次,组织上党课9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2次,开展集中学习20余场次,共计参学500余人次。开展党史专题学习4次,主要负责人专题宣讲2次,制定“民生实事计划”3项,制定领导班子和党员同志“为民办事清单”32件,党员同志如期完成“四本书”的学习。

(3)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按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领会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二是扎实做好部门、挂钩村和网格责任片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抽调20名干部职工到县人社局负责包点的南伞镇66号三岔洼执勤卡点轮流值班值守,抽调2名专职网格员和23名兼职网格管理员,负责茶苑小区疫情防控排查登记和值班值守,抽调2名干部职工到勐堆乡茶叶林村参与抵边村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抽调1名干部到缅甸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4)主动融入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继续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常规开展周五爱卫日大扫除,强化对办公室区、责任区、挂钩小区进行卫生清洁和巡视。开展以健康教育知识和控烟知识为主的宣传活动6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工间操、篮球、羽毛球、拔河等体育活动;开展控烟工作,设立控烟巡查员,控烟监督员。

(5)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加强镇康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忙丙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改扩建凤尾镇、木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共投资180万元,计划年底完工投入实用。统筹抓好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民族团结、机关文化建设和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放管服”改革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GK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GK02收入决算表

三、GK03支出决算表

四、GK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GK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GK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GK0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GK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GK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GK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4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2.46万元,占总收入的96.92%,比上年同期3012.88万元增收129.58万元,增加4.3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99.74万元,占总收入的3.08%,比上年同期59.11万元增40.63万元,增长68.7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临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转拨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临沧劳务协作专项资金8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66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2.51万元,占总支出的97.57%,比上年同期3096.14万元476.34万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分析:支付社会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纪实保险金及中央惠普贴息创业担保支出;项目支出88.95万元,占总支出的2.43%,比上年同期25.90万元增加63.05万元,增长243.4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支出力度加大,增加了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72.51万元。与上年同期3096.14万元相比476.37万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分析:支付社会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纪实保险金及中央惠普贴息创业担保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9.42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1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95万元。与上年同期25.90万元相比增加63.05万元,增长243.4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支出力度加大,增加了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上年同期3065.27万元相比增加464.61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分析:支付社会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纪实保险金及中央惠普贴息创业担保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其中:“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0%。其中:

1)“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636.6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及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50.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县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做实部分;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23.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局2020年度及202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

5)“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4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6)“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0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7)“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448.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补助资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4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参公编制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4.农林水(类)支出107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1%。其中:

1)“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0.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海市对口支援沪滇劳务协作补助资金;

2)“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065.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3)“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27万元,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6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8.3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导致我局减少了下乡、出差及公务招待的次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1.61万元相比增加2.19万元,增136.4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8万元,增长43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38.8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工作量大,守边固防工作量大,公务用车量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万元,占83.68%,与上年同期0.60万元相比增加2.58万元,增长431.58%,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工作量大,守边固防工作量大,公务用车量大;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占16.32%,与上年同期1.01万元相比减少0.39元,下降38.84%,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减少三公费用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2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3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2万元,与上年同期1822.55万元相比减少1706.23万元,下降93.62%,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6.28元,其中,流动资产143.40元,固定资产298.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6.63元,无形资产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15.2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5.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在建工程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无形资产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其他资产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56.28

143.40

298.25

203.82

7.64

0.00

86.79

0.00

606.63

8.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1111

 

 

  
附件【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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