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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11-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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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修复净化镇康政治生态,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有力。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会议的首要议题,创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七个一”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同学习“四史”贯通起来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和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学习,共组织集中学习47场(次),推送党性教育读本10余本,在学思践悟中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二,贯通融合“两个责任”,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协助县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紧盯党委(党组)书记这个“关键少数”,聚焦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的薄弱环节,创新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监督责任”访谈(视频+书面)活动,推出《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常态化开展廉政档案更新填报、廉政意见回复、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监督工作。

第三,守正创新强化政治监督,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聚焦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责任落实。坚持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县乡党委换届,强化换届纪律监督,组织开展换届风气督查,聚力“三个示范区”建设,挂牌成立“三个示范区”建设专项纪律检查联络点,组建专项纪律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用活巡察监督,发挥利剑作用。紧紧围绕“三个聚焦”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贯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第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脱贫不脱监督。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聚焦村级集体“三资”家底不清、监管不力、处置随意等突出问题,发出1号纪检监察建议书持续纠治生态环保、烂尾楼整治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聚焦烂尾楼清理整治,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紧盯违规审批、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第五,“清廉镇康”建设稳步推进,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形成。营造良好氛围。立足“清廉镇康”微信公众号、镇康县纪检监察网,推动“边陲镇康”微信公众号、镇康县手机报、七彩云端“镇康融媒”APP开设“清廉镇康”专栏,有效实现全县清廉动态全平台播报。拍摄第一部反腐倡廉题材微电影《苗》,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深入挖掘本土红色文化、戍边文化、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因子”,打造南伞镇刺树丫口自然村等廉政教育基地,确定市、县两级“清廉单元”示范点24个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清廉镇康”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共进。

第六,综合施治锤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强化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坚持“五湖四海”选人,“一池活水”用人采取理论培训和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融入各类培训全过程。组织参加省纪委省监委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竞赛,开展机关夜校,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持续用好以案代训工作载体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则》,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强化对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组织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廉政家访等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压缩纪检监察干部权力空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50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98万元,占总收入的89.31%,比上年同期增246.78万元,增22.55%,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余资金较大,本年补助资金增加,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经费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分析: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分析:无此项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分析: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分析: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160.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69%,比上年同期增加153.55万元,2193.57%,主要原因分析:新增疫情防控经费16万元,调整以前年度预拨资金144.40万元,国税局退个人所得税0.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58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32元,占总支出的99.68%,比上年同期增558.17万元,增长54.61%,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未使用结余资金较大,人员增加,经费增多,清理往年欠款,购买公务用车;项目支出5元,占总支出的0.32%,比上年同期增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新增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经费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分析:无此项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0.32万元。与上年同期1022.15万元相比增558.17万元,增长54.61%,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未使用结余资金较大,人员增加,经费增多,清理往年欠款,购买公务用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5.28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77.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同期0万元相比增100%,主要原因分析:新增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监督,在瞬息万变的疫情形势中准确把握监督方向、适时调整监督重点,不断实践运用“研判式监督”“一线监督”,开展推动责任落实、政策措施落实、纪律作风要求落实的监督检查44轮(次),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扎实履行守边固防主体责任,推动解决问题1015个。下发严禁参与走私、贩卖、购买、吸食、窝藏走私烟等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全员防疫,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筑起了卫国守边的铜墙铁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3%。与上年同期1016.65万元相比416.92万元,增长41.0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经费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大案要案查处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 1150.28万元,占89.43%,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00.21万元,占7.79%,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0万元,占0.78%,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5.74万元,占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机关事务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4.16万元,占93.6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万元,占6.3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7万元,完成预算的222.89%。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的50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6.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执法执勤用车无法使用,报废后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公车使用量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3.63万元相比增加27.04万元,增长744.90%。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92万元,增长124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63.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为执法执勤用车无法使用,报废后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公车使用量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16万元,占98.34%,与上年同期2.24万元相比增加27.92万元,增长1246.4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原因为执法执勤用车无法使用,报废后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公车使用量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1.66%,与上年同期1.40万元相比减少0.89元,下降63.57%,主要原因分析:疫情原因,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36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无法使用,报废后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办案、专项纪律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1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0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上级部门到镇康办案及督查过程中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07万元,与上年同期103.03万元相比增加173.04万元,增长167.9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相应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59万元,印刷费3.98万元,水费1.06万元,电费1.34万元,邮电费6.77万元,差旅费36.64万元,维修(护)费36.82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劳务费1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其他交通费69.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2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资产总额1109.23元,其中,流动资产711.83元,固定资产395.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1.9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4.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5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09.23

711.83

395.26

295.34

19.96

0

79.96

0

0

2.1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1.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1107105444454(11.14日修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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