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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2-11-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201000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木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林业建设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本县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林木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林木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审核监督林木资源的使用;监督全县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组织开展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和木竹检查站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对标落实责任,筑牢防控屏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充分考虑风险隐患、周全做好准备工作、扎实制定应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包段卡点值班值守,确保边境一线包段值守卡点无盲区、无死角,坚决把疫情堵在境外。二是切实加强网格化排查,做到小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住户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动态实。三是切实统筹抓好部门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局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全年共派出2名同志到境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450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投入防控资金10.2万元。

2.加快国土绿化,推动绿色发展。一是完成雨季造林3.11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70万株。二是完成2016年、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8万亩,完成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7000亩、2020年1.31万亩实施方案编制,已经落实地块0.37万亩。三是完成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0.25万亩补植补造验收工作。四是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管护、抚育、施肥、涂白10万亩,其中:核桃5万亩、澳洲坚果5万亩。五是完成2021年0.5万亩森林抚育。六是完成2021年国土绿化森林抚育3.76万亩。七是编制2021年中央造林补贴工程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复用于实施镇康县“美丽县城”建设城市面山绿化美化项目(一期项目已经过部门初验,二期项目已通过发改立项)和30个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市级示范精品森林村庄”,各乡(镇)已编制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市级示范精品森林村庄”项目实施方案,待造林季实施项目。八是完成人工退化种草项目第二次检查验收,做好草原日常监测工作。九是严格把好雨季造林苗木关,提高造林苗木质量,确保造林苗木全部达标,全年造林用苗168万株。2021年实现林业总产值21.39万元,人均林业经济收入8210元。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源安全。一是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共复核种茶毁林疑似图斑122个,核实细斑231个,面积81.4892公顷,已全部处置到位。二是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共办理伐区采伐6件,采伐原木5349.8立方米。三是抓实木材加工厂管理工作,签订林业依法经营和安全生产责任书28份,进行安全检查2次。四是受理征占用林地审批33件,涉及占用林地74.8708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34.2822万元。五是完成森林督查图斑228个,面积142.7485公顷现地核查工作;完成毁林专项图斑数811个,面积957.4019公顷现地核查工作。六是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含打击毁林专项工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湿地资源监测、公益林优化初步工作。七是查处林草行政案件164起,共收缴林草行政案件罚款1150785.91元,收回林地180.95亩,补种林木222株。八是共接收国家下发卫星热点2个,接报处置火警9起,均为农户烧地火,全县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九是完成全县种苗场地检疫750万株,木材检疫1.2万立方米,场地检疫率100%;完成林草病虫害防治6.5万亩,完成林业技术及病虫害防治培训95场次9680人次。

4.做实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一是澳洲坚果全产业链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向省林草局争取澳洲坚果标准化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澳洲坚果精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完成“一县一业”澳洲坚果示范县创建申报;完成“1号庄园”和“王氏庄园”澳洲坚果旅游详细规划;积极探索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完成田坝澳洲坚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组建,入社社员439户;与中国农业大学、云澳达、众裕、结圆公司共同组建专业技术培训团队,开展大规模的澳洲坚果管护技术培训,目前已培训4600余人;依托中国农业大学对口帮扶镇康、与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建立战略合作平台,与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签订了澳洲坚果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全县坚果产量1.41万吨,产值达4.23亿元。二是抓实核桃产业发展。稳定现有核桃产业基地72万亩,加强核桃产业“三率”管护,12月底完成各项核桃提质增效工程建设。2021年全县核桃产量4.88万吨,产值4.39亿元。

5.争取项目资金,提高保障能力。向上争取资金6820.47万元,完成任务数7600万元的89.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完成任务数1000万元的100%;完成招商引资投资5010万元,完成任务数10000万元任务数的50.1%。

6.落实惠民政策,助推乡村振兴。一是落实公益林补偿。2020年度公益林补偿费发放307.3万元,涉及农户2950户,13300人。二是落实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020年度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320.3万元,已拨204.577万元,涉及农户2955户,13300人。三是拨付2021年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397万元,涉及农户494户,494人。

7.加强林草改革,优化体制机制。一是完成国有林场加固改造项目1个,完成投资35万元,认真做好国有林区防灭火工作,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受理林权类办理备案登记19件,申请林权抵押展期办理7户、林地27宗、面积8821.9亩、贷款金额1377.06万元,办理司法机关对林权查询查封126件次。三是完成镇康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临时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批事项监管抽查一次,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数据19条,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数据173条,接待群众现场咨询13次,口头解答23人次。四是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印发《镇康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林长制全面推行,各乡(镇)、村相继制定了林长制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全县共有总林长16名,其中:县级林长2名,乡镇级14名;副总林长9名,其中县级1名,乡镇级8名;县乡镇林长63名,其中县级7名,乡镇级56名;村级林长71名,全县设专管员795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是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GK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GK02 收入决算表

三、GK03 支出决算表

四、GK0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GK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GK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GK10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GK11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GK12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79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7.97万元,占总收入的82.96%,比上年同期下降81.2%,主要原因分析:拨入的项目资金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305.62万元,占总收入的17.04%,比上年同期下降1.3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林业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82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9万元,占总支出的16.06%,比上年同期下降6.5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212.82万元,占总支出的83.94%,比上年同期下降31.6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工程款拨入少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4.9万元。与上年同期658.17万元相比减少43.27万元 ,下降6.5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到龄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51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9.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2.82万元。与上年同期4,698.88万元相比减少1486.06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竣工验收拨付资金,2021年度实施项目在2022年度竣工验收拨付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森林抚育、森林防火、新一轮退耕还林、县城面山建设、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护林员补助、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国有林场管护建设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3.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4%。与上年同期5,184.25万元相比减少1710.83,下降3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竣工验收拨付资金,2021年度实施项目在2022年度竣工验收拨付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2、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8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11节能环保(类)支出1,70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2%。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补助,退耕还林及石漠化综合治理支出。

4、213农林水(类)支出1,51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3%。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化,林业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及其他林业支出等。

5、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林业突发森林病虫害防治及突发森林火灾应急扑救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的23.19%。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4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局减少公务接待批次与压缩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11.39万元相比减少4.20万元,下降36.8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5.39万元相比减少2.46万元,下降4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6万元相比减少1.74万元,下降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关键之年,用车量较多,按照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和控制三公经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占40.75%,与上年同期5.35万元相比减少2.42万元,下降45.23%,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主要是脱贫攻坚关键之年,用车量与2020年相比故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4.26万元,占59.25%,与上年同期6万元相比减少1.7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和控制三公经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我局减少公务接待批次与压缩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产业扶贫工作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6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4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4万元,与上年同期41.25万元相比减少2.61万元,下降6.33%,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单位在职人员变动,部分在职人员到龄退休,压缩人员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下乡出差差旅费及是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6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52.8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36.45万元(累计折旧385.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51.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68.2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4.2万元(无形资产摊销2.6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5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8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080.3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97.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4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0.1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61.78

1,852.87

736.45

233.66

118.13


384.66


668.26

4.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共有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社保发放,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201111

 林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108074915820.xls

  
附件【林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1080749158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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