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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2-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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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上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镇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分别是: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审批股、县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储量股),参公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南伞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勐捧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凤尾自然资源管理中心、镇康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镇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镇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康县规划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抓好镇康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工作;认真落实《镇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各项目任务和措施,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征转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等工作。

2.抓好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在今年底前完成工作方案起草、印发实施,在2022年初确定编制技术单位,及时开展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培训,确保在2022年完成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结合空间规划进一步抓实村桩规划和沿边小康村建设规划工作。

3.加大力度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围绕年内完成批而卫供土地消化7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50%以上的总目标,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共同推动闲置土地处置的工作合力,及时部署和研究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建设项目供地手续;严格土地出让管理制度,明确“净地”出让标准,从源头上防止闲置土地产生;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建立健全闲置土地实时监测和预警预告制度。

4.加快对木场乡芹菜塘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2个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确保在年内完成外业工程,在2022年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凤尾6等个乡镇等30个村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在2022年内完成。切实加大对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储备,运用三调成果继续加大在全县范围符合提质改造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的地块进行实地选址、踏勘规划。

5.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排查工作;加快木场乡芹菜塘、木场乡绿荫塘项目的审计及验收,加强对申报的地质灾害项目后续跟进,力争项目在2022年完成实施。

6.加强自然资源的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占地、非法采砂石行为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实施重点监管。抓好核查工作,抓好土地例行监察挂账整改问题的整改工作。

7.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加快镇康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后续工作,抓好国家、省三调办反馈图斑核查、整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9.8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9.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773.72万元对比增加426.12万元,增长35.5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政府性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9.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9.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773.72万元对比增加426.12万元,增长35.5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政府性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9.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1万元,与上年773.72万元对比减少22.62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收支困难,逐年压缩财政资金,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48.74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448.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性资金增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科目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2101101科目行政单位医疗28.17万元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00101行政运行627.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日常办公、镇康县砂石资源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费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武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04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5万元,较上年减少3.01万元,下降26.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9万元,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9万元,较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48.74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08万元,与上年26.03万元对比减少3.95万元,下降17.8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所以机关运行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7323.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09.17万元,固定资产386.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84.58万元,无形资产43.8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100111

  
附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2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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