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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10-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401000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思想根基。把深入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十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四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十四届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各级医疗保障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提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水平结合起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年内共召开理论、业务学习会18场284人次,读书交流研讨会3场29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场85人次,安排干部职工周末自学13场次。

  2.巩固成果,努力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11月止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际参保9643人,较上年同期的9366人增 277人,增幅 2.96%;完成市级下达指标任务的 102.18%(市上下达的任务数是9437人);应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7058万元,实征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671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5559万元增1157万元,增长20.81%。生育保险实际参保 7497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451人,共收104万元;有离休5人,财政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收入20万元。

  ⑵.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20年11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67007人(新生儿参保478人),完成市级下达参保任务数167400人的99.77%,相差393人;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个人应缴费收入4175万元,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163万元(其中个人自缴347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收入687万元),相差12万元(原因是部分新生儿享受免费参保)。2020年县级财政补助收入234万元。

  3.对标对表,落实待遇保障

  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20年11月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2984万元,其中:统筹金1099万元,个人账户1885万元,同比上年2621万元增加363万元,增幅13.85%;市局下达的统筹金额度 1500万元,共支付1099万元,结余(额度401万元,仅指县域内发生的费用,不包括统筹区外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使用率73.27%)。支付离休人员医疗费19万元,基金结余2万元。

  ⑵.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20年11月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6222万元,其中支付2019年医疗费8224人次、547万元,其中支付门诊医疗费6532人次、153万元;支付住院费1692人次、394万元;支付2020年医疗费518508人次、5675万元,其中支付门诊医疗费503267人次、1711万元,支付住院费15241人次、3964万元。

  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方面,截至2020年11月30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收入435万元,共支出276.79万元(零星报销29件,总费用44.30万元,理赔金额25万元;医院现场报销273件,总费用277.38万元,理赔金额184.43万元;药店报销17件,总费用1.12万元,理赔金额0.94万元;职工异地结算44件,总费用130.44万元,理赔金额66.42万元),基金使用率达63.57%。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6.59万人,筹资标准为70元/人,共计收入1161万元;共支出506.57万元(零星报销21.08万元,医院及时结报410.48万元,异地结算75.01万元),基金使用率43.63%。

  ⑷.城乡医疗救助方面。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上年结余449万元,本年收入1151万元;截至11月医疗救助资金支出776万元,其中医疗救助医疗费支出5388次、270万元,资助建档立卡人员参保缴费支出37445人次、270万元,资助民政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支出27265人次、236万元,资金结余824万元,资金使用率48.5%。

  ⑸.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上年结余305万元,本年支付4人、8万元,资金使用率2.62%。

  ⑹.建档立卡兜底保障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兜底保障资金上年结余152万元,本年支付4012人次、72万元,资金结余80万元,资金使用率47.37%。

  4.狠抓医保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开展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总攻战”、“百日提升”、“百日巩固”,对全县7乡镇71个村开展挂牌督战,全面了解掌握督战乡镇和村医保扶贫工作情况,帮助研究解决困难。结合医保行业日常稽核巡查工作,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全覆盖,待遇保障全面落实。2020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181人,实际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37851人,未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330人(其中:参加本地职工医保181人,参加外地职工医保91人,参加外地居民医保3人,死亡27人,学校参保8人,劳教7人,服役13人),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的参保,100%的标识,100%的享受到医疗待遇。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缴费37445人,代缴保险费674.01万元。医疗待遇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转诊转院住院报销6174人、9752人次、3285.98万元(发生总医疗费用3670.0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844.03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722人次,报销172万元;医疗救助3008人次,报销186.23万元;兜底保障2274人次,报销83.7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9.53%。实现了四重保障和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在系统上“一站式”结算服务。

  5.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与县内50家零售药店和11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并严格监管。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发放宣传折页310份、宣传册子500本,粘贴宣传海报300份。定期开展对定点医院和药店的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住院病人、药品和材料使用情况,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全程监控,及时处理违规服务和不合理收费。截至11月,共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核查136次(其中定点零售药店50家次,定点医疗机构86家次),核查率100%;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9家(定点医疗机构33家、定点零售药店16家),扣除违规费用164.73万元,其中扣减基金本金56.49万元,违约金108.24万元。约谈医药机构2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实施内部稽核,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核制度,对重点岗位、主要业务经办、医疗费用支出、重要票据管理等不定期实行稽核检查,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基金安全管控,做好基金的收支管理、分帐核算、运行分析,坚持动态分析监控。加强基金监管,建立基金运行预警机制,完善内控制度,主动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深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共体建设。全面实施以按人头打包总额控制为基础,住院按病种付费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型付费方式,2020年,市医保局下达镇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打包付费年度指标为11059.27万元,年底追加指标430.9万元,在提取县风险调剂金114.9万元(按市级下达资金1%提取)后,剩余资金(11375.27万元)全额下达镇康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和民营定点医疗机构(镇康县宏达中医院)。截至11月,县内共发生统筹基金报销10496万元(其中县域外异地就医统筹金额3743万元),打包付费累计结余879.27万元,累计基金使用率92.27%。基金运行风险可控。

  7.改进作风,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全面下放基本医疗保险责、权、利,将转诊转院、门诊特慢病审批、意外伤害审批等12项责权下放指定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办理审批,着力规范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各环节审核工作细则。狠抓医保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和窗口作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真正实现“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扇门”。

  8.加快推进金融社保卡制发工作。截至2020年12月中旬,全县金融社保卡提交制卡人186766,制卡成功183298人,制卡成功率98.1%;已发卡182000人,按全县总人口(184343人)计算,持卡率98.7%,按全县参保人口(182507人)计算,持卡率99.7%。

  9.不断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积极配合省异地就医跨省联网结算平台建设,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提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全县实现11家定点医疗机构、21家定点零售药店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

  10.医药服务价格监管和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及收费、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指导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运作,做好中选药品采购使用、配送管理、跟踪监测、药品采购预付金拨付工作。目前全县有10家医疗机构与17家中选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年内完成第一批集采25种药品11个品规采购33576盒532021片/袋,完成市上下达任务占比416.97%;完成第二批集采32种药品18个品规采购18891盒556040片/袋,完成市上下达任务占比95.02%,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节省成本金额163.68万元。国家31种谈判抗癌挂网采购报销药品总费用2.54万元,医保报销4人总金额2.43万元;118种谈判药品落地监测药品总金额6.85万元,医保报销197人金额4.05万元;70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市本级医院报销情况监测累计上传金额15.65万元。

  1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医疗保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发出致全体医保干部职工的一封信、致全县参保人员的公开信、向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出倡议书。全面落实特殊时期医疗保障报销政策,预拨医保资金100万元专门用于疫情防控,让患者放心就医、让医疗机构放心救治。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常规事项“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办”等不见面办理,不急事项暂缓办、急办事项网上办,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医药物品保供稳价。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4月份共计减征保费179万元。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开展党员回社区报到、回村报到“双报到”,全力协助社区和驻村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2.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廉政党课、廉政谈话提醒、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强化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和派驻纪检组沟通,全面推进清廉医保建设。二是抓机关党建。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制度,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组织生活建设等工作,规范化党支部创建通过县委组织部验收。三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是抓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抓保密常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能力。五是抓文明单位创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积极营造机关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XX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73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90万元,占总收入的99.79%,比上年同期减少48.1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部分医疗救助资金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医疗救助资金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50万元,占总收入的0.21%,比上年同期减少99.0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医疗兜底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8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22万元,占总支出的80.67%,比上年同期减少23.1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部分医疗救助、医疗兜底资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05.53万元,占总支出的19.33%,比上年同期增长628.3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继续支付部分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并且因工作需要,将7月末止结余的297.88万元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转拨到医疗保障局,由医疗保障局继续支付;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5.22万元。与上年同期1658.21万元相比减少23.1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部分医疗救助、医疗兜底资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6.12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9.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53万元。与上年同期41.95万元相比增加628.3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继续支付部分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并且因工作需要,将7月末止结余的297.88万元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转拨到医疗保障局,由医疗保障局继续支付。

  2020年度镇康县医疗保障局继续支付上年度结转的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共支付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305.53万元,其中:按我局资金使用报批程序转拨到医疗保障局,再由医疗保障局支付给救助对象7.65万元;因工作需要将结余资金297.88万元转拨到医疗保障局,再由医疗保障局继续支付给救助对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79%。与上年同期1448.47万元相比减少15.1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部分医疗救助、医疗兜底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5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7%。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在职人员及部分预算单位的单位部分大病医疗保险费;“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471.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兜底资金及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支出390.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医疗机构医疗救助资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资金;“2101501行政运行”245.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3.农林水(类)支出4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1.11万元,主要用于付市、县两级拨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6%。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6.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是受疫情影响,导致我局减少了下乡、出差及公务招待的次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0.34万元相比增加0.42万元,增长123.5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42.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度的“三公”经费支出为2019年6-12月份的“三公”经费支出,所以2020年度的“三公”经费支出高于2019年度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7万元,占35.53%,与上年同期0.00万元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增单位,且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64.47%,与上年同期0.34万元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42.79%,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019年6-12月份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所以2020年度的公务接待费支出高于2019年度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49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8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3%。与上年同期0.00万元相比增加100.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未支付拨入的医疗救助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他(类)支出4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其中:“2296013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4.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年度结转的医疗救助资金。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4万元,与上年同期22.57万元相比增加20.17万元,增长89.37%,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019年6-12月份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所以2020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高于2019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7.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45万元,固定资产27.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7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9.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63.1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3.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动,无形资产减少0.07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

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37

49.45

27.21

0.00

16.77

0.00

10.44

0.00

0.00

0.71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401111

 

  
附件【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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