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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10-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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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自然资源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上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镇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自然资源执法情况

  (1)“两违”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镇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镇康县301宗,占地面积约720.16 亩,建筑面积约345370.2平方米,已完成整改115宗,整改占地面积269.32亩,建筑面积77541.58平方米,整改率38.2%。

  (2)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情况。土地例行督察挂账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拆除建筑物12700.06平方米。尚未完成整改2类5个问题:其中社保资金统筹不到位1个问题(欠缴社保资金852.2307万元)因筹措资金困难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请求延期整改;土地执法方面有4个问题需拆除复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结合“两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3)2019年度季度卫片整改工作推进情况。2019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土地卫片图斑37个(含耿马县飞地图斑1个),面积608.1亩,占用耕地257.71亩。我县完成判定并填报图斑37个,面积608.1亩,耕地面积257.71亩,涉及违法用地图斑12个,总面积155.3亩,占用耕地面积130.73亩。其中立案查处图斑7个,总面积131.2亩,占用耕地面积112.63亩,其中涉及镇清高速公路图斑3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已查处,县自然资源局查处3个,已下发处罚决定书,1个图斑移交耿马县自然资源局;涉及农村宅基地、公益性设施等非立案处理图斑5个,总面积24.1亩,占用耕地18.1亩。已完成2020年第一季度共42个卫片图斑外业核查和图斑判定。

  (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情况。我县9月底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动员会议、业务培训会议,我县涉及图斑3批次11137个12203.3亩,占耕地10538.5亩,其中基本农田4247.0亩。经全面摸排,目前我县上报系统最终摸排成果2796个1629.54亩(占耕地1472.16亩,其中基本农田308.13亩),系统填报率25.11%。

   2.国土空间规划情况。成立了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的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好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生态红线划定自查评估,完成城市风貌规划编制初稿,结合岸城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正在开展城市规划优化调整工作;完成马鞍山茶文化村庄规划,同时与多家技术单位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念、思路和专题研究课题进行交流,拟定《镇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的请示》,测算工作经费990万元、提出10个专题、技术服务单位资质及服务质量等相关事宜,并报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开展招投标、编制等后续工作;已委托云南帮克公司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严格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共核发规划选址意见75本、面积647014.6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0本、面积272010.14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4本、面积411363.74平方米,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本、面积7078.14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核实38本、面积33492.93平方米。

   3.耕地保护情况

  (1)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补划工作。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监测管理工作,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2020年拟根据情况编制国道G219线临沧龙镇桥至永德(户乃)段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后续将按要求继续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正在开展镇康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工作,目前已委托中介单位完成储备区划定工作,成果正在进行审查,后续将按照省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工作。

  (2强化临时用地监管工作。完成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镇清高速公和瑞孟高速公路2个项目进行论证探勘,目前,正在编制镇清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第一期临时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临时占用方案、瑞孟高速公路(镇康段)临时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临时占用方案。为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对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条件的项目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2020年完成镇康县木场散路坝成军生猪养殖场等11家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  

  (3)开展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和实施土地整治。积极组织开展勐捧镇半个山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和木场乡复垦整理项目的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工作。启动实施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编制完成了“十四五”土地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已上报市级审查,涉及7补充耕地项目,7提质改造项目。

   4.用地保障情况。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认真梳理重点建设项目,系统内镇康县重点项目共152个,已保障71个,保障率46.71%,其中:四个一百5个已保障2个,五网29个已保障10个,补短板增动力70个已保障41个,易地扶贫搬迁7个已保障7个,绿色食品牌35个已保障11个,四个十1个已保障1个,双十工程5个已保障2个,双提升工程1个已保障1个,抓项目促投资20个已保障16个。积极主动对接服务企业,主动沟通联系服务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座谈交流,提出完善公司项目用地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受理1件用地预审项目即镇康县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经审查并出具用地预审初审意见后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已获《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镇康县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临自然资发〔2020〕127号)。

   5.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一是2020年初镇康县批而未供处置基数(2009年-2017年获批)435.49亩,市局下达2020年10月30日前消化处置任务量217.74亩,目前,批而未供完成处置48.249亩,处置率22.16%。二是2020年初镇康县闲置土地处置基数4宗,面积75.2925亩,市局下达2020年10月30日前消化处置任务量45.17亩,目前,完成处置16.3245亩,处置率为36.14%。

   6.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全县涉及南捧河自然保护区 2 个采矿权、6 个探矿权退出工作。2 个采矿权都已过期,同时,被列入转型升级淘汰关闭类矿山,政府已公告关闭,积极协调矿业权人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报请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矿业权进行公告注销。有 2个探矿权缩减矿区面积已通过市、县的各类保护区审查,其中1个探矿权正在准备报件资料,另外1个探矿权涉及铌稀土矿,审批已被省厅冻结;有2 个探矿权正在办理缩减矿区面积的变更登记,对提交缩减后矿区范围进行初步审查,涉及生态红线,正在重新进行缩减;有 2 个探矿权的矿业权人正在办理探矿权注销登记。

   7.自然资源资产情况。严格规范土地资产配置,加强土地储备,认真做好改制企业土地资产收储和处置等工作,结合镇康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需求,编制完成了镇康县2020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于2020年2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并上传到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共涉及拟收储21个地块73.774公顷(1106.61亩),2020年拟供应11个地块35.7117公顷(535.701亩)。

   8.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情况。根据国家三调办对镇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国家级外业在线互联举证核查要求,统筹做好人员、设备、数据等准备,顺利完成了随机抽取的20个图斑视频互联核查工作;完成省级下发核实草地图斑2633个,面积4841.32公顷(72619.80亩),通过相关部门现场参与内业预判核实,确认疑似草地图斑131个,面积339.26公顷( 5088.90亩)。已通过国家质检的镇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始调查成果进行整改。根据省、市三调办的要求,结合镇康实际完成《镇康县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统一时点更新国家下发监测图斑1858个、内业自主提取图斑2698个进行外业举证。为加快推进调查工作,根据合同付款方式,已向调查单位支付252.54万元。

   9.不动产登记情况。一是印发《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康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二是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三是完成了3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房不动产调查确权1489宗、土地面积23.488公顷,已经具备登记发证条件。完成全县4万多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及信息采集,正在开展三级认定审核工作。

   10.国土空间修复情况。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60号)要求,已聘请技术单位编制完成县内场洞沟铅锌矿等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根据《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已按要求对镇康县鑫源工贸矿业有限公司在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施工组织县级阶段验收。

   11.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1)落实群测群防制度。及时调整充实镇康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印发《镇康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镇康县2020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镇康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对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落实措施,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县、乡、村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提出具体防治措施。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69个,共落实监测员338名,在入汛前对监测人员及隐患点情况进行了排查核实,同时,对2019年度监测员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开展演练培训,督促及指导乡镇完成“两卡”发放工作。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的区域,函告相关业主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2020年度共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7个乡镇开展巡查排查3次,共计51个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镇康县涉及地质灾害项目19个(特大型1个,大型3个,中小型15个),申报镇康县木场乡驻地滑坡治理项目(特大型)的设计变更,申请镇康县勐堆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镇康县忙丙乡岔路寨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2个大型项目终验,正开展镇康县军赛乡忙吉利村哑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其余15个项目中2个完成终验,5个已完工正申请项目验收,启动实施木场独水井等5个项目,其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镇康县涉及地质灾害搬迁避让704户,已完成搬迁434户,正在实施48户,计划实施 222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参公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镇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南伞国土资源管理中心、镇康县国土资源局勐捧国土资源管理中心、镇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凤尾国土资源管理中心、镇康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镇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镇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康县规划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43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3.87万元,占总收入的95.41%,比上年同期增105.94%,主要原因分析:新增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420.00万元、军赛乡忙吉利村哑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90.00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100.00万元、被征地农民保障金450.00万元,本年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被征地农民保障金500.00万元、勐堆彭木山增减挂钩项目18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249.20万元,占总收入的4.59%,比上年同期减69.8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军赛彩靠和木场芹菜塘土地整治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492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26万元,占总支出的20.15%,比上年同期增71.1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支出1971.00万元,征地款29万元,故本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928.76万元,占总支出的79.85%,比上年同期增128.81%,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机构改革,水体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200.00万元划转至镇康县环境保护局;新增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增加300.00万元,故项目支出增大;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取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项目支出的数字,平均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26万元。与上年同期1156.95万元相比减14.3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因机构改革划出环境保护局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4.06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7.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28.76万元。与上年同期1717.02万元相比增128.81%,主要原因分析:新增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和征地补偿款,故项目支出增大。

   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项目工程款362.63万元。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和征地补偿:支出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1971.00万元、征地补偿款29.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1%。与上年同期1604.32万元相比增179.0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1971.00万元、征地补偿款29.00万元、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增加362.63万元,本单位机构改革,环境保护局人员划出,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9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54万元,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6.80万元,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保障金1700.00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6.6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99万元、在职人员大病保险1.62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支付生态考核检测费用;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军赛彩靠土地整治项目、木场芹菜塘土地整治项目、凤尾增减挂钩项目、勐堆彭木山增减挂钩项目、凤尾石膏厂投资损失补偿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170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凤尾增减挂钩项目、勐堆彭木山增减挂钩项目、芦子园增减挂项目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52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4%,主要用于地灾项目支出。

   7.其他支出(类)支出3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支付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271.13万元、征地补偿金28.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的13.88%。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2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疫情影响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减少,接待减少、出差次数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5.85万元相比减少1.41万元,下降24.10%。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7万元,下降2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1.1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疫情影响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减少,接待减少,出差次数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万元,占72.97%,与上年同期4.51万元相比减少1.27万元,下降28.16%,主要原因分析:受边境疫情影响出差次数减少,故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占26.80%,与上年同期1.34万元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疫情影响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减少,接待减少,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部门业务出差、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3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69万元,与上年同期60.11万元相比增加59.58万元,增长99.12%,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今年新增购买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软件、砂石资源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管理信息系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896.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24.68万元,固定资产414.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306.22万元,无形资产51.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8.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75.9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6.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299.5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8.10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482.03平方米,出租土地235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07.9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896.48

 14124.68

 414.54

337.53

 22.48

 0

 54.53

 0

3306.22

51.0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928.76万元,共30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4241.38万元,支出3606.83万元,支出率85.04%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本部门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2401111

 附件: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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