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镇康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3-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50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情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的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应急消防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8.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康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镇康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落实镇康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镇康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镇康县应急指挥部指令。

(5)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以镇康县应急指挥部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二是与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减灾股、救灾股、安全生产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审批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1.全面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切实用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干字为先、以实字当头,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开花结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为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增强从根本上清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从局领导班子开始做起,以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2.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三件大事,认真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根据省、市安排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施精准化督导,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配齐配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有序开展全县范围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易引发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着力强化执法权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线从业人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当前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环境,研究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相关事项。结合各乡(镇)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灾害风险形势的等因素,强化对乡(镇)的应急物资储备要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融合,进一步探索公共安全管理的机制,督促和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做到自己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5.有序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时刻保持备战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后续工作。按照灾情上报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组织全县灾害信息员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工作,并督促指导乡(镇)加强对村级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各级灾害信息员的业务技能。持续加强对各类灾害信息的预警研判,落实“1262工作机制”,提升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同时做好救灾款物的储备、管理、分配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6.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汛情、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强化应急物资和防疫物资保障,及时补充更新,强化物资规范管理,确保物资储备精准、合理、规范,做到有备无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0.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45万元。

与上年314.9万元对比增加93.8万元,上升29.7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底调入3人,人员工资及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纳单位预算;三是增加了公积金预算;四是增加了疫情防控项目资金、春节慰问金、民房保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0.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14.9万元对比增加85.35万元,上升27.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底调入3人,人员工资及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纳单位预算;三是增加了公积金预算;四是增加了春节慰问金、疫情防控项目资金、民房保险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0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75万元,与上年304.9万元对比增加67.85万元,上升22.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底调入3人,人员工资及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纳单位预算;三是增加了公积金预算;项目支出27.5万元,与上年10万元对比17.5万元,上升17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春节慰问金、疫情防控项目资金、民房保险项目资金;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5万元,上升100%,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单位实有资金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53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5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8.2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金。

3.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化解疫情防控物资款。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6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97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

6.2210201住房公积金24.7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单位部分公积金。

7.2240101行政运行272.8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8.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8.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65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村委会及社区灾害信息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没有与中央配套项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5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11.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5次,共计接待122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00.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51万元,固定资产59.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01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减少70.9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2.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5000111



  
附件【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311114653977 .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