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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3-03-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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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

2.提出镇康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市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市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承担镇康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康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镇康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镇康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镇康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镇康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办法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市、县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本县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本县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22.有关职责分工。

(1)与镇康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镇康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镇康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镇康县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镇康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意见建议。镇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和体改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股、投资股、地区经济建设和扶贫协调股、“一带一路”建设股、农村经济和资源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股、数字经济建设与经贸流通股、物价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能源股、镇康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和国防动员股,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始终把抓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建设的基础性环节来抓,深学笃用,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端正学风。坚持自学与集中研讨学的方式相结合,加强理论性、专业性知识学习,精准吃透国家政策导向,构建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体系。通过学习,把中央、省、市、县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管理各项实践中。

2.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做好指标调研,提前预测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提前研判,准确把握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宏观经济监测管控,尽快完成“十四五”规划,列出分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旬研判、月研究、季分析,全力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起好步、开好局。

3.继续做好项目服务。一是全力搞好项目储备,争取项目资金。坚持“大中小并重、小中大并举”,准确把握投资导向,分级分域储备好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编制、包装、储备工作,督促和配合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尽快完善好各项前期手续,努力提高项目质量。“争取上级投资、银政合作贷资,主动盘活国资,多方激活民资,全民招商引资,推介PPP融资”六资并举,引导投资投向,争取更多项目获得资金支持,落地实施。二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做好2023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汇总、梳理、分析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对策建议。继续深化重点项目管理,倒排工期,全力促使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

4.强化职能管理项目。一是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认真做好调整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确保下放的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合并的事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再实施或变相审批。二是把好项目审批政策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投资导向,认真做好项目审批、备案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三是加强对历年下达项目的跟进服务。继续深化项目管理,咬定目标、倒排工期、加强协调,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跟。同时,进一步加大服务协调力度,为项目申报、审批、建设和投运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5.持续做好价格监测和认定。按时按质按量报送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报表,认真贯彻执行《价格认定规定》,严格按相关程序办理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收费政策,认真执行和监督取消、降低的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目录》,认真开展政府定价工作,做好已下放到县级政府定价的成本监审工作。重点做好乡镇集镇垃圾清运处理收费价格标准制定。

6.健全管理体系,确保粮食储备安全。组织开展2023年度粮食首长责任制考核、2023年度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等工作,进一步落实粮食宣传和储备粮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安全稳定。加强代省储救灾物资的管理,确保调得出、用得上。及时报送“国家粮食统计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和落实“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系统”的管理。

7.抓实安全生产,加快新能源发展。抓实在建电站、电网安全监管,推进大丫口中型水电站清理整改,尽快协调完成具备验收条件的小水电站验收。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协调服务好普光天然气公司拓宽市场,提高效益。

8.抓管理,打造风清气正、担当勇为的干部队伍形象。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构建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调控有力、运行规范的运行机制。强化干部教育监督,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对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建立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注重跟踪问效,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细致的工作,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战大考中展现发改担当、体现发改作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714,054.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01,462.6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12,591.79元。

与上年7,647,757.29元对比,增加8,066,297.19元,增长105.47%,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大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补助支出、储备粮轮换经费支出、国防潜力调查工作支出、人员工资标准调整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714,054.48元,其中:本年收入15,714,054.4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14,054.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7,647,757.29元对比,增加8,066,297.19元,增长105.47%,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大项目经费支出、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补助支出、储备粮轮换经费支出增加、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以及各项保险缴交额相应的增加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14,054.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01,462.69元,其中:基本支出4,458,462.69元,与上年3,754,557.29元对比,增加1,016,497.1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各项保险扣缴额相应的增加;项目支出10,943,000.00元,与上年 3,893,200.00对比增加7,049,800.00元,主要原因2023年重大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2,574,581.63元,其中,行政人员工资支出2,026,100.32元,公用经费支出232,889.52元,项目支出3,000.00元,其他支出312,591.79元。

(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19,000.00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9,000.00元,重大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00元。

(2010450)事业运行支出597,387.3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8,427.03元,公用经费支出28,960.32元。

(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国防潜力调查工作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6,596.44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财政保障部分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291.3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64,296.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抚恤。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9,843.4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129.59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60.14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等。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88,968.52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2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0,000.00元,主要用于储备粮轮换。

(2220402)储备粮油差价补贴550,000.00元,主要用于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补助。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8,71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3,085.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5,625.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5,625.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重大项目工作经费10,000,000.00元,为了做好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申报、中期管理、后期验收等方面的工作,需支付各项目实施单位工作经费10,000,000.00元。

国防潜力调查工作经费10,000.00元,确保我县2023年国防动员工作有效落实,用于开展国防动员潜力数据调查相关工作。

国防教育办公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开展国防教育宣传等相关工作。

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补助资金550,000.00元,2023年轮换差亏损补贴标准按每年每公斤0.55元执行,计划轮换1000吨,2023年轮换价差亏损补助资金为550,000.00元。

储备粮轮换经费370,000.00元,县级储备粮保管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公斤0.14元,轮换费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公斤0.09元,2023年保管储备粮2000吨,费用为280,000.00元;轮换   1000吨,轮换费为90,000.00元,合计370,000.00元。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0,000.00元;根据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2,060.00元,与上年127,100.00元对比,减少15,040.00元,减少11.8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在2022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压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8,022,566.20元,其中,流动资产 11,280,141.64 元,固定资产 6,064,571.19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180,000.00元,无形资产497,853.3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69,84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9,787.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203,0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 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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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031310594675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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