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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二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是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是指导、支持、协助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管控、康复、教育培训工作。

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乡(镇)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是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协助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及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镇康县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派出机构7个,机构规格均为不定级,下属事业单位9个。

内设机构:一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二是办公室,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局(镇康县社区矫正大队),四是行政复议应诉股,五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六是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普法办),七是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八是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公证工作管理股),九是行政复议案件管理股。

另设政工办(警务室)。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等工作。

派出机构7个,分别是镇康县司法局南伞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勐捧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凤尾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勐堆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忙丙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木场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军赛司法所。

下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镇康县司法局南伞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勐捧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凤尾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忙丙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木场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勐堆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军赛法律服务所、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云南省镇康县公证处。

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2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包括1名行政工勤人员),非参公事业人员26人(包括1名事业工勤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2人,遗属人员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增加6人,增加原因是年内新招录事业人员4人,调入2人,调出1人,事业人员总数增加5人,同时调入行政人员1人,部门年末在职实有总人数增加6人,年末其他人员和遗属人员情况无变动。

离退休人员11人,全部为退休人员。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人,增加原因是年内退休1名干部职工,增加退休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筹,工资福利支出不在本单位反映。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创新普法载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阿数瑟”法治文化公园(阵地)建设。二是强化工作措施,高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管理制度。三是强化人民参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强化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选聘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新增选任工作,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员选任工作,全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是依法依规履职,强化重点人群管理。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是多措并举坚守,做实做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七是围绕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制度、夯实党建基础,严肃组织生活、促进工作提升,强化担当精神,积极为民服务。八是强化理论武装,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风貌,切实抓好队伍学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认真抓好干部培养推荐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边境村老支书回信精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网络,加大法治工作培训,强化依法治县工作的督导考核,不断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贯彻落实镇康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推进证明事项清理。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健全行政复议机制为重点,逐步推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和行政复议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提升镇康行政复议公信力。

继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二是以“法律N进”为抓手,全面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形成立体、交叉、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格局,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效,持续深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普法工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旁听庭审等制度,构建全县社会化大普法格局。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推动法治乡村进程,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效能和社会认知度,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助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三是抓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工作。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门力量,加大规范化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力度,不断夯实社区矫正执法基础。有效整合资源,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和矫治模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持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健全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综合型”“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力争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加快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层法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

做实做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和大局意识,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重点,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科学规范、精准施策,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严防死守,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确保全系统疫情防控和场所,安全形势绝对平稳可控。

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措施。

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全体司法行政队伍的监督管理,实现“四种形态”常态化。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和责任,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注重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在年内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一是结合全县“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积极向全县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营造和谐镇康社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县人民群解答法律咨询,帮助困难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全年争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做到“应援尽援”;三是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与化解,积极为基层人民群众化解各类纠纷,争取年内办理人民调解案件数大于600余件;四是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做好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两类”人员实施动态监管,随时掌握具体情况,认真开展集中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观念,重拾人生目标,积极面对生活,同时定期走访“两类”人员,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五是按照行政复议工作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好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少于5件,案件,同时积极组织好行政执法考试,争取年内组织考试不少于20场(次),提升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积极为民办事;六是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要认真做好全县病残吸毒人员关心关爱工作,对收押收治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帮助戒除毒瘾,重新面对社会,回归社会,正常开始新生活,稳定社会秩序,营造平安镇康氛围。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一直以来认真对所有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从项目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到项目执行都进行了全面的跟踪与监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有序,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可实现性强,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结果运用到后续实际工作中,提升部门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保障了部门司法行政工作。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对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镇政财预字〔2022〕13号)文件,共批复我局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额973.9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额97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95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资金性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无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2.整体收支情况

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收入总计85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68万元,其他收入3.11万元,支出总计89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9.41万元,其他支出5.93万元,支出总额895.34万元中基本支出838.37万元,项目支出56.97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额973.9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89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37万元,项目支出56.97万元,支出预决算差异率8.07%,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执行,不存在执行缓慢或执行有偏差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计划开展宣传150余场(次),全年实际开展152场(次),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全年实际办理461件,计划办理人民调解案件2000余件,全年实际办理2126件,在数量目标上均已按照年初目标值完成了目标任务。通过基金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要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帮助困难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人管理,杜绝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全年社会治安得到明显改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全县人民群众满意度100%,已切实完成了部门年初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我局2022年度不存在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经过对照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评分标准,我局自评得分95.5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评分标准,我局2022年度投入情况分析得分满分15分,全部工作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此部分不存在扣分情况。在年初认真设定了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准确,不存在无依据编制预算情况,在预算执行中突出重点,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部门各项工作任务。

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满分20分,我局对照评分标准自评得分15.5分,主要涉及扣分项目是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以及整改落实等明细项目。在预算执行中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内勤俭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小,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收支支出合理合规,各项财务制度规章有序,材料报送及时,固定资产使用率高,但审计查出问题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预拨资金,暂无法全部进行整改,因此此部分任需进一步加强。

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分析总分35分,我局自评得分满分35分。2022年我局认真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对县委、县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重点工作全部得以办结,年初各项绩效目标得以完成,并且工作呢完成及时率100%,不存在延迟、拖沓等情况,工作质量合格率100%,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

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分析满分30分,我局结果工作实际成果自评得分满分30分,一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杜绝了“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稳定了社会治安环境,同时通过积极办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案件,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为困难弱势群体伸展正义,讨回应有的合法权益与经济利益,切实稳固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认真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履职。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绩效目标设置虽然清晰明了,但在评价时有效数据采集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我部分绩效目标属于定性指标,指标完成值难以确定。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完善绩效监督机制,对项目资金进行考核和监管,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一是细化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各股室根据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积极配合财务室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二是加强支出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资金支出设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让资金支出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评;三是提高责任意识,在项目绩效实现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及时发现风险和隐患,并予以纠正,确保资金支出实现预期目标,不造成资金浪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紧扣工作中心,科学设立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可实现性强。二是取长补短,完善指标考核综合体系。根据往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认真分析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从指标设置、日常考核等环节逐项深入讨论,找症结,补短板,压实责任。三是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督。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缓慢、实现难度大的绩效目标进行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镇康县司法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件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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