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17-03-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汇编范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情况

第二部分 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镇康县农业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3.负责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4.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6.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草山(草地)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绿色产品(食品)认证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和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8.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饲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价,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10.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2.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

13.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镇康县农业局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即:办公室(加挂镇康县农业信息中心牌子)、人事股、产业政策法规与农机化管理股(加挂镇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镇康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股(加挂镇康县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科技教育股(加挂镇康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办公室、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乡镇企业股(加挂镇康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办公室牌子)。

      1.办公室(镇康县农业信息中心)。

(1)责组织协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政务运转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保密、保卫、收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综合性会议筹备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对外联络和公共关系;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课题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全县农业信息网络工程及主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统计有关工作;承担镇康县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项目的管理及实施;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全县农业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农业对外宣传工作。

2.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科技干部管理、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职务考试考核评聘、出国人员政审、落实政策、人事档案、老干、侨务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县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指导和组织全县农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资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农、牧、渔、农机、乡镇企业工人技术等级以及技师考评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产业政策法规与农机化管理股(镇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镇康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

(1)负责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培训、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抓好农业法治体系建设;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审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拟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政策措施;起草农业农村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恶性案件;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机械化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引导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农机装备的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的重大科技推广项目;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指导农机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化综合统计工作和购机补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产业化开发;指导水产品质量和水产种苗、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和组织抓好渔船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渔事纠纷;承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开展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4.计划财务股(镇康县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组织农业区域开发和资源区划工作,提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方案;编制全县农业预测性、指导性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行政、事业经费和各项支农资金预算方案,做好安排落实工作,搞好管理与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系统的财务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局机关下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费的管理核算工作,办理日常财务工作;制定全县农业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办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对农业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指导直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科技教育股(镇康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办公室、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科技、教育和农民培训、生态环境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编制全县有关科技、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农业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科技干部队伍教育与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等工作;组织农业科技成果申报管理及表彰奖励;指导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组织农业系统干部队伍和科技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负责组织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农业继续教育和农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农业科教宣传、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外来物种管理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的实施,承担镇康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基地的认证及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6.种植业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种植业(粮油、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粮油、经济作物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农业综合统计、农情信息发布和农村基点调查工作;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需求计划的横向联系;指导农作物技术推广、种子管理、植保植检、土壤肥料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高稳产农田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茶园、蔗园、胶园、咖啡、桑园改造等工作,预测预报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价格等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全县农业热区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木薯、蚕桑、咖啡等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种植技术推广、产业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畜牧兽医股(镇康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产业结构调整、畜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队伍管理;研究制定畜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的计划、审核及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饲养,组织抓好畜禽品种改良、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负责全县畜牧业统计和畜牧业生产信息收集工作,开展畜牧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畜产品加工、畜产品安全方面分析;组织实施畜产品加工、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方面的重大项目,引导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的生产和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负责种畜禽管理,组织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参与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饲料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草山保护建设和饲料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做好草山保护与建设和饲料开发工作;负责饲料工业和草山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利用;负责牧草种子经营和生产许可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饲料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山保护建设和饲料业的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导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县草地资源利用和牧草种子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兽医、兽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兽医、兽药行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工作;负责全县兽药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分析和报告;组织实施动物标识管理;负责官方兽医管理和职业兽医资格审查;负责动物诊疗和兽医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组织实施定期评估;承担镇康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乡镇企业股(镇康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农产品市场开拓、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等工作;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在县域和重点乡镇集约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和管理;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管理;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企业职称的申报评定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申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县农业工作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持续夯实农业基础条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以及生产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发展农业新型业态,注重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和功能拓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镇康农业发展内驱动力,不断优化农业生态环境,为镇康农业实现现代化开好局,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优势凸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市场认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主要目标:农业增加值增速3.6%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9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5.78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13%左右,特色产业适度规模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土地确权全面铺开,农业机械化率达到43%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培训2.5万人,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疫情。

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科技增粮措施。要认真抓好秋粮高产创建、玉米体系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各项科技措施的落实,计划完成夏秋粮食播种面积48万亩,与2016年基本持平,力争实现总产9万吨、比2016年增800吨。其中,完成夏粮播种面积12万亩,总产1.3万吨、与2016年持平;完成秋粮播种面积36万亩,总产7.7万吨、比2016年增800吨。 

(二)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加强传统产业管护,围绕全县已建成农业产业化基地200万亩,减低低产低效作物,重点对橡胶、核桃和澳洲坚果等产业进行科学管护。二是提升咖啡产业,2017/2018年咖啡产量有望突破6.8万吨,同比增长0.5万吨,增长7.9%,农业产值1.7亿元;可加工优质咖啡豆1.3万吨,产值2.34亿元,咖啡产量和产值有望实现8年位居全市第一;加大蔬菜产业订单生产,以镇康万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形成“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科技”的订单产业发展模式,加大冷链物流建设,计划全县发展种植蔬菜3.4万亩,力争实现蔬菜总产4万吨,产值1.44亿元。其中,实施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0.15万亩,推行订单蔬菜生产2万亩,力争实现蔬菜订单销售3万吨,直接促进农民增收1.2亿元。推进畜牧渔业适度规模发展,2017年,全县预计完成肉类总产1.82万吨,同比增9.9%;实现畜牧业产值5.78亿元,同比增9.8%;家禽出栏135万羽,同比增3.8%,禽蛋产量380吨,同比增1.6%;强化措施,以黄壳鱼为主,加大土著鱼种的人工繁殖力度,力求在量上取得突破组织申报“黄壳鱼”人工繁殖技术专利和“南伞黄壳鱼”地理标识,注册“南伞黄壳鱼”商标;加大新兴产业多元化发展,突出以冬桃、红提、蜜桔、草果、香砂仁等重点新兴特色产业稳步发展。

 (三) 全面深化农业改革。全面启动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围绕中央、省、市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力争2017年外业测绘基本结束,2018年底全面完成。筹建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流转信息共享,出台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四) 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农业行业安全。要继续加强农机安全、渔业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依法打击违法违章违规作业和经营,严防各类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要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源的调查和治理,抓好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主要农作物有害生物的疫情普查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加强植物新品种和野生珍稀植物保护,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用种、用肥、用药和饲料、兽药的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和滥用违禁药品、激素、抗生素、瘦肉精等行为,切实抓好食品源头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五) 精准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抓好产业扶贫和技术扶贫工作,大力扶持稳定脱贫的农业产业,着力发展一批见效快、投资少、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提高产业对贫困户增收的辐射作用,支持贫困村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加大培训力度,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为依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培育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大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增强带动能力,加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和组建(完善)29个贫困村产业合作组织工作,指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和规范工作,年内新增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达180个,新增家庭农场15个,达75个。

(六) 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要按照“田成形、路成网、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耕”的标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勐捧镇4500亩高标准农田试示建设开工,力争完成投资5000万元;201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确保完成投资326万元;中央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确保完成668.3万元;退耕还林还草确保完成300万元;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效考评奖励资金确保完成237万元;南汀河流域四季分蜜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力争完成投资300万元;镇康县2017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力争完成投资500万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确保完成投资400万元。

(七)提升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中心任务,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六个严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庸、懒、散”整治力度,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保持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朝气蓬勃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全力营造风气正气、积极向上、和谐干事农业发展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有关要求,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农业局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镇康县畜牧兽医局和乡镇企业局牌子。系统下设8个股室、16个股级事业单位。全局有干部职工117人,其中:局机关人员13人,事业人员104人。全局有退休人员56人,离休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镇康县农业局预算财务总收入1304.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84万元,占总支出的96.25%,项目支出48.94万元,占总支出的3.7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的支出; “213(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农林水支出-农业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5.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11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1%。

(四)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4万元,如农业局机关业务费12.5万元、2017年拖拉机驾驶培训费25万元、成人教育收费5万元、2017年农机监理业务办理费2万元、农机安全执法罚没成本性支出4.2万元、2016年度优秀公务员奖0.24万元等开支。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情况

2017年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二部分 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附件)

 

附件:

镇康县农业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镇康县农业局

                                  2017年3月3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