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3-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气象局概况

一、  部门基本职能及年度重点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年度重点工作

(三)气象服务工作

(四)镇康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工作

(五)继续抓好“十三五”规划项目落实工作

(六)全面深化气象事业改革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和总体思路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镇康县气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镇康县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镇康县气象局职能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实施气象行政许可;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对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级人民政府对县级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气象服务工作

坚持需求牵引、服务引领,积极做好“三农”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决策气象服务、公共气象服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专题气象服务等,重点在预报质量和服务手段、服务效果上狠下功夫,让政府满意、让群众满意、让用户满意的气象服务“三满意”。

(二)镇康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工作

继续加大协调汇报力度,落实缺口资金,扎实有效的推动观测站搬迁工作,争取在2017年7月前完成建设。

(三)继续抓好“十三五”规划项目的落实

积极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争取镇康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得到上级部门资金支持。

(四)全面深化气象事业改革,切实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强化气象社会管理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实施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和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镇康县气象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地方财政实际,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坚持公开透明,提高预算透明度,优化资源分配,控制资金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规范的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二是全面完整的原则。将部门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完整清晰的反映整个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三是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三)编制方法

1、基本支出预算按定员定额的方法编制。结合实际,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预算。

2、项目支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地方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结合部门职能编制预算。

(四)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各部门工资、社会保障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确保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执行年度收支预算,确保圆满完成预算收支指标。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省直机关工作人员3人,省直事业人员3人,县直事业人员2人),非财政供养5人(公益性服务岗位2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2人,大学生志愿者1人)。退休人员2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镇康县气象局财务总收入54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8.0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0.2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488.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万元,占总支出的8.86%,项目支出492.32万元,占总支出的91.1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20(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气象事务支出”,为事业基本支出、“212(类)-08(款)”支出,主要反映“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为镇康国家气象观测站迁移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镇康县气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0.6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津补贴调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镇康县气象局为完成镇康国家气象观测站站址迁移、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维持、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等项目支出488.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9.9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偿还上年用于镇康国家气象观测站站址迁移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国库借款488.00万元;调减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维持、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度年初无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部分、镇康县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附件)


附件:

镇康县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x






                           云南省镇康县气象局

                             2017年3月2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