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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单位情况概要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核,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等手续;负责全县乡科级干部的管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制定和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组织实施培养和选拔干部工作。

4.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县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指导、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搞好干部培训基地建设。

7.研究做好县管干部审查、监督、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受理党员、县管干部及群众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搞好市管干部及中央和省、市直属机关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规划、指导、检查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专项信息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管理,组织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11.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负责县直机关党委的全部业务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内设10个机构,其中: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为正科级,其余的为股级。

1.办公室

负责部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内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部内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负责部内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保密、普法工作;负责部内资产和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部内人事、劳资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本部扶贫挂钩村帮扶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股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拟定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意见、规划和措施,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提出选拔、使用、培养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办理县管干部的任免、调动、退休的报批手续;负责乡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做好驻镇康“双管”单位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干部分析工作;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非领导职务晋升的审核工作;协助县委老干部局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干部监督股

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和参与制定乡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意见、办法;负责对科级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历史遗留问题审理工作,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问题;配合审计机关组织和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办理干部审查手续;负责指导全县干部培养、教育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制定和实施培养、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知识分子工作规划;抓好干部理论学习、学历培训、岗位培训;抓好干部实践锻炼工作,做好干部上挂下派和干部交流、挂职学习锻炼工作;协助党校、农广校搞好招生、培训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全县党群、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六类机关公务员队伍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六类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并组织实施六类机关公务员考试招录、确定行政职务工作;负责党群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及六类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负责六类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市、县管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报批、审核工作;负责抓好中央、省、市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健全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指导全县六类机关完善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组织股

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研究和规划全县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主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党组织、党员开展各种主题活动;策划、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创新活动;承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内表彰先进的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指导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县党费收缴及党员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史编纂、复审工作;负责组织干事(组织员)队伍建设、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工作;负责县委换届的有关业务工作和乡、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指导工作;负责提出县直部门党组织设置意见,并办理有关业务;研究、指导街道(社区)、机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等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负责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规划和相关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学习、应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人才股

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全县人才建设规划;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人才信息库;配合研究制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人才交流机构,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研究拟定吸引人才的措施,管理、指导和协调人才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信息股

负责做好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组织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宣传报道,收集上报信息;负责组织部门信息库数据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县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负责协调、组织县委组织部和县委下达的课题调研;负责部内部分综合性文稿和报告的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组织部内设正科级机构,是管理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执行好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切实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指示的各项具体措施;团结带领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支持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县本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2、切实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积极组织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抓好党员的学习培训和知识更新工作;抓好党员的电化教育工作。

3、领导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认真抓好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抓好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4、负责审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或撤销事宜;审批所属各基层党组织班子的换届事项和届中调整事项;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及县直企事业单位基层党总支(支部)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对县直机关专职党组织负责人的推荐、考察、任免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县直机关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县直机关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励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组织部指导好县级考核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及表现的考核、评价等工作。

5、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检查、督促和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考察工作;审批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发展的党员和党员转正事项。

6、参与指导及督促检查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各部门和县直企事业单位的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意见;认真做好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7、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调查处理有关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好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9、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和授权开展的有关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内设机构1个,即: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综合协调机关党委各项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和县直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各部门及县直企事业单位基层党总支(支部)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党组织做好管理机关党群干部的工作;负责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及表现的考核、评价工作,提出任用意见等业务工作;负责承办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吸收新党员和党员转正业务工作;负责承办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党内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对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指导县直机关部门和县直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县直机关部门和县直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政治宣传、经济宣传、文化宣传和社会宣传;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搞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

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意见等;

2.指导全县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好日常工作部署、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等;

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统战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5.指导、协调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按照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6.通过党的基层组织,教育、引导和督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各类经济、社会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建立社会诚信,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7.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抓好培养、培训教育等工作;

9.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创先争优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工委综合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和反映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党的工作情况及贯彻县委的主要会议、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

2.负责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决定事项的督查、检查、协调工作;

3.负责起草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信息、简报和党工委的文秘、档案、文印、会议、接待、安全、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5.负责联系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和县社会组织党委,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计等工作;

6.负责承办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核定县委组织部内设9个股级机构;原人员编制20名(行政编制14名,暂定人员6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其中:机关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由县委组织部分管机关工委工作的副部长兼任;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由县委组织部分管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的副部长兼任;专职副部长1名,副科级;不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1名、老干部局局长1名兼任的副部长);部务委员2名(副科级);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县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9名。

2015年12月重新核定后,县委组织部行政人员编制13名。其中:部长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副部长4名(常务副部长1名,正科级;1名副部长兼任县机关工委书记,正科级;1名副部长兼任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正科级;专职副部长1名,副科级);部务委员2名(副科级);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县机关工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组织部副部长领导职数不含兼任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老干部局长。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由于全市和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尚未召开,故2016年的组织工作具体任务和计划还未正式形成,暂请参照组织部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确定工作任务。

二、组织部2016年收支预算 (见附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组织部的收支已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三、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组织部部门预算总收入2456898元,其中:财政拨款2456898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56898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970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722928元,占总支出的2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30628元,占基本支出的8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47271元,占基本支出的8%;日常公用经费156071元,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经费722928元,占总支出的29%,其中:

1.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项目经费400528元,主要用于安排60-79岁和80岁以上困难党员关爱补助支出;

2.农村党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相关支出; 

3.基层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维护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基层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维护支出; 

4.优秀公务员奖金项目经费2400元,主要用于安排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支出; 

5.处级领导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与处级领导相关的日常工作支出; 

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支出; 

7.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支出; 

8.县乡村三级换届办公室工作经费及12380系统升级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县乡村三级换届办公室工作经费及12380系统升级工作支出;


附件:

组织部2016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公开表).xls


(公开表内含: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5.部门收支总表;6.部门收入总表;7.部门支出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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