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杨新星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4-03-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23年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镇康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镇康县审计局对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杨新星同志(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2020年至2022年杨新星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并就有关事项延伸审计了镇康县医疗保障局的2个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医疗保险费用审核中心。

(一)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

杨新星同志担任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强化医保基金及医药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医保经办服务,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

杨新星同志担任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期间,严格规范财务审批,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规范“三公经费”使用,部门未发现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等情况。

(三)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730.39万元,上年结转888.40万元,实际支出1580.75万元,结转结余38.04万元。

2021年,预算收入708.26万元,上年结转34.20万元(被财政作为存量资金收回3.84万元,故调整年初结转数),实际支出740.72万元,结转结余1.74万元。

2022年,预算收入360.75万元,上年结转1.74万元,实际支出357.48万元,结转结余5.01万元。

(四)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

杨新星同志担任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期间,在履行经济监督权方面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存在固定资产应入未入账,固定资产采购未按要求进行等问题。

(五)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

根据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和杨新星同志提供的数据,杨新星同志年收入为:2020年15.19万元、2021年15.40万元、2022年16.36万元,收入来源为工资收入,无其他收入来源。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杨新星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公车改革保障范围内使用公车;(二)未按规定采购固定资产;(三)预算项目资金当作基本支出资金核算使用;(四)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导致账实不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应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杜绝在车改保障范围内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对问题(二),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应完成各项采购及入账工作,同时在今后固定资产采购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问题(三)、(四),已在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做出处理,本次不再重复处理。

(二)审计建议

1.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年初下达预算的指标执行,强化预算执行,控制部门基本支出。

2.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应强化财务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学习,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已全部整改完成。审计建议已采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