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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局长黄怡清同志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4-03-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局长黄怡清同志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出具了鉴证意见。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怡清同志于2021年3月任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2023年6月离任。任职期间主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行政事务全面工作。负责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一)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截至2023年6月30日,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机关账户资产总计370.8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54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86.8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3.16万元、在建工程78.3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负债总计89.34万元,其中:其他应交税费0.05万元、其他应付款89.29万元;净资产总计281.49万元,其中:累计盈余292.90万元、本期盈余-11.41万元。2.截至2023年6月30日,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资产总计92.6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92.62万元;负债总计92.62元,其中:应缴财政款0.02万元、其他应付款92.60万元;净资产总计0.00万元。3.截至2023年6月30日,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会账户资产总计1.02万元(货币资金1.02万元),负债总计0.00万元,净资产总计1.02万元。二)单位在建工程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建工程78.30万元,其中:政务服务大厅装修资金76.3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禁系统采购2.00万元。

政务服务大厅装修资金76.30万元,包含政务服务大厅及附属工程装修款63.00万元,政务服务中心监控设备采购6.9万元,政务服务中心空调设备采购6.4万元。因政务服务大厅装修资金未支付完成,且办公楼权属属于县人社局,所以无法转为固定资产。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禁系统采购总金额15.33万元,目前只支付完成2万元,因资金未支付完成,所以无法转为固定资产。(三)个人保管使用的单位财产移交情况。黄怡清同志个人使用的单位财产共5项7件,上述资产均已在2023年6月任期止时移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借用公物和公款遗留情况。(四)其他情况2023年6月30日,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至2023年6月末有账外欠款总计101.19万元,主要为购买家具、办公室耗材、制作各类广告牌、网络费、水电维修、政务服务中心主题装修费、空调费、监控系统采购费、门禁系统设备费、办公楼量化工程以及工会会员节日发放慰问品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外债务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101.19万元;(二)其他应收款数额为86.83万元,其他应付款数额为89.29万元未清理;(三)2021年至2022年无预算赊账发放工会会员慰问品4.4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应将账外债务69.08万元进行会计核算。对问题(二),建议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加大对往来款特别是预拨资金和账外欠款的化解力度。对问题(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应尽快将所赊欠资金结清,在今后的支出中需量力而行,不可超预算支出,以免增加单位负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一)、(二)正在整改,问题(三)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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