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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调查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4-03-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云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安排镇康县审计局对镇康县商务局、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发展服务中心、镇康县帮东河水库管理局、镇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单位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210月镇康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6个,发行债券资金8.86亿元,其中,2020年发行发行3.3亿元,涉及项目4,分别是:镇康县边境特色工业园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轻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以及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2021年发行发行3.88亿元,涉及项目3,分别是: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智能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纺产业园以及冷链物流园2022年发行发行1.5亿元,涉及项目1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库工程建设等领域。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成项目出租未履行出租审批手续、未签订租赁合同;(二)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未及时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三)城市停车场实际收益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四)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不齐;(五)轻纺产业园子项目建成后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六)轻纺产业园子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七)镇康县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八)城市停车场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九)停车场项目部分记账凭证附件不齐。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镇康边境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限期完善资产出租审批手续,并及时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对问题(二),镇康边境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镇康县商务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财政局应按规定完成对各自对应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对问题(三),镇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项目运营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积极提升项目运营效益。对问题(四),镇康县商务局应尽快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施工图审批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对问题(五),镇康边境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加快已建成项目的运营管理,使项目尽快发挥预期效益。对问题(六),镇康边境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限期完成已验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并及时将已形成的固定资产结转入账。对问题(七),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压实责任,限期落实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对问题(八),镇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对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及时确认资产价值和权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问题(九),镇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及时完善相关附件材料。

审计建议

1.尽快完善相关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后期建设工作。

2.加快工程进度,保证资金支付与工程进度相匹配。

3.加强专项债券相关管理知识学习,如,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等,确保项目发挥预期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八)镇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整改;另外7个问题,镇康县商务局、镇康边境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镇康县帮东河水库管理局、镇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单位正在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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