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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2-07-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镇康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镇康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直达资金收入分配情况

根据镇康县财政局提供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平台的相关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镇康县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40005.07万元(中央37721.71万元,省级2283.36万元),其中: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8304.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0755.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45.80万元。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已全额分配下达到预算单位,分配下达率为100%。

(二)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镇康县财政局已分配拨付40005.07万元,拨付率100%,其中: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8304.00万元,拨付率100%;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0755.27万元,拨付率100%;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45.80万元,拨付率100%。

(三)直达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直达资金结存15003.32万元,其中:财政结存0万元,主管部门结存15003.32万元,其他单位结存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资金具体用途和相关管理要求规范使用资金423.678万元;(二)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一)问题,县住建局应加快推进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及时形成实物工程量,尽快调整账务处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二)问题,县财政局应尽快与上级财政部门汇报衔接,及时查清处理,确保数据真实,账账相符

(二)审计建议

1.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大工程项目的督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确保资金适时支付,发挥资金效益。

2.财政部门应加大直达资金的督查检查力度,加强业务指导,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财政部门应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强化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监控成果有效运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一)县财政局与县住建局正在积极整改中,问题(二)已整改完成;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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