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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1-03-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镇康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反映,截至2020年10月31日,往来款项合计302112.96万元,其中:预拨经费65482.45万元、借出款项22530.38万元、其他应收款0元,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48462.75万元、其他应付款987.38万元、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164650万元;结转结余合计589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4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121.2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4610.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0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0.59万元、预算周转金40.00万元、专用基金结余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是财政专户资金结转2年以上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累计3607.26万元。二是截至2020年10月,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国库集中支付2017年、2018年年终结余资金未在2年内使用完毕累计9583.35万元。

  (二)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非税收入未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库39.42万元。

  (三)往来款项及对外借款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一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二是在往来款核算支出造成少计支出。截至2020年10月,在预拨经费核算支出造成少计支出65482.45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第1项,镇康县财政局应进一步对专户资金进行清理,区分原因,分类处理。第2项,审计期间已整改,不作处理。对问题(二),审计期间已整改,不作处理;对问题(三),第1项,镇康县财政局应区分上述往来款项性质,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清理。第2项,镇康县财政局应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优先将预拨经费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逐步消化预拨款项,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二)审计建议

  1.要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等,严格控制往来款项增量,消化存量。

  2.要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的力度,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对部门存量资金要全面掌握,分类处理,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统筹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按时拨付。

  3.要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对财政专户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清理,按相关规定消化处理,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正在积极整改中;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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