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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镇康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0-09-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县审计局对2019年镇康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下达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10358.2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852.44万元,调增预算49.48万元,上级专款8222.91万元,上级垂管部门直拨233.43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10358.26万元,总支出4609.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64.28万元,当年结余分配1766.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813.2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323.25万元。二是历年项目资金滞留县财政8031万元;三是未按部门预算拨付各站所预算资金40.19万元;四是历年基本建设挤占项目资金280万元;五是擅自提高或减少补助标准2.47万元;六是往来款核算收支5.97万元;七是应入未入“固定资产”154.40万元;八是投入使用“在建工程”1871.19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办理决算及验收等手续;九是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账务移交未及时做账问题;十是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①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不清、账实不符、无移交手续;ƒ县农业农村局黄壳鱼基地和党员培训基地未入“无形资产”、无相关手续;④出让白岩甘蔗基地未入账;十一是资产使用无任何划拨、租用手续;十二是抽查部分乡镇存在白条(伙食支出明细表)列支县农业农村局下拨的工作经费等计9.48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问题(一),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预算编制,保证预拨资金得以及时转账核销;对问题(二),县农业农村局加快项目工程进度,与县财政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及时下拨;对问题(三),审计不作处理;对问题(四),县农业农村局应积极筹措资金,逐年归还挤占的项目资金;对问题(五),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对问题(六),县农业农村局应调账处理和及时上缴省级财政;对问题(七),应及时入账;对问题(八),应加快项目决算和验收,并作账务调整;对问题(九),应及时登记入账;对问题(十)(十一)(十二),应引起高度关注,规范运行。

  (二)审计建议

  1.县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执行《预算法》,按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执行,控制部门基本支出。

  2.加强对下拨乡镇或农业农村局自行实施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严禁出现长期挂账“在建工程”,严禁出现资产不实、账实不符等情况的发生。

  3.严格执行《会计法》,加大对资产和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加强资产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登记入账资产完整、真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部分整改,其他正在改积极整改中;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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