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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19年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19-08-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镇康县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等16个部门及6个乡镇的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镇康县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20项,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联文转发国家、省级降费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2018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3次,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转发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严格按上级文件执行,按时间进度完成分阶段工作。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个别乡镇及单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0.57万元;(二)无依据收取涉企工程项目审计风险金84.50万元;(三)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质量保证金46.68万元。在审计期间已退还4.7万元,截止2019517日未退还41.98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一)问题,此次不作处理,今后应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二)问题,县财政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对(三)问题,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水务局、教育体育局、南伞镇人民政府、凤尾镇人民政府应完善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退款。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发改、财政、工信部门加大对涉企降费政策的宣传,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督促检查。

      2.建议各部门加强对涉企降费政策的学习领会,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特别是应退未退保证金,要查明原因,尽快清退。

      3.建议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票据的监管,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财政票据的管理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凤尾镇人民政府已整改,其他单位正在整改中;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部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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