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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19-08-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0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172376万元(返还性收入1971万元、一般转移性收入83872万元、专项转移收入8653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4579万元,调入资金2863万元,收入总计2620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06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0479万元,上解支出4091万元,年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3万元,支出总计2619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项目结余103万元(上级专项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60万元,上年结转141万元,收入总计4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63万元,基金上解支出-70万元,调入公共预算资金508万元,支出总计42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镇康县财政工作坚持以提高经济质量效益为中心,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故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但在审计中仍发现,在财政管理及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拨作支资金27938.01万元;(二)2018年预算预备费计提不足1268万元;(三)2018年新增财政资金借款(含预拨款)17582.01万元;(四)挤占拉用资金42700.25万元;(五)财政专户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217.17万元;(六)农业发展资金专户存量资金1705.1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七)未及时拨付资金11398.17万元;(八)非税收入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一)(二)问题,不作处理;对(三)问题,县财政局应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优先将预拨经费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对(四)问题,责令县财政局追回被挤占资金;对(五)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对(六)问题,县财政局应将专户结余存量资金1705.12万元缴入国库;对(七)问题,县财政局应尽快对上述资金进行清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对(八)问题,财政局应尽快区分上述往来款性质,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清理回收上述款项。

  (二)审计建议

  1.重视专户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加大对财政专户往来款清理工作,强化财政专户资金使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科学、细化、规范财政预算收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不得随意调整财政预算。

  3.进一步清理借入借出款项、预拨资金,摸清家底,采取措施,分类处理。积极清理回收借款,严格控制新增借款规模,消化借款存量,不断促进财政资金正常运行。

  4.加强国库管理,确保库款正常出入,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及各单位零余额账户正常运行,保障全县各单位工作正常开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2019年7月19日,对2018年新增财政资金借款已归还733.62万元,对挤占拉用资金已归还17124.87万元,对未及时拨付资金已拨付5128.48万元,其他问题县财政局正在整改中;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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