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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3-06-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镇康县审计局对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69906万元;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318万元,上解支出46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88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1万元,年终结转76697万元(上级专项结转),支出总计269906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7587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7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万元,调出资金(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34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万元,支出总计45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7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1预拨资金56178.53万元;(二)新增借出款202.37万元;(三)当年收回的存量资金仍有46268.16万元未及时安排支出;(四)专户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五)专户存量资金757.21万元未及时上缴;(六)2021年专户利息收7.38万元未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一)问题,县财政局应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优先将预拨经费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应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保障镇康县各单位资金充足;对(二)问题,县财政局应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借出情况同时积极收回借出资金;对(三)问题,鉴于镇康县财政局收回的资金大部分属于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的2020年已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到2021年末未支付完的结转结余资金,本次暂不做处理,但镇康县财政局应尽快安排使用相应资金避免资金在2022年再次沉淀;对(四)问题,责令镇康县财政局对非税收入资金账户进行清理,消除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清理的应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对(五)问题,镇康财政局应尽将专户存量资金上缴国库并统筹安排使用;对(六)问题,镇康县财政局应尽快将利息7.38上缴国库。

(二)审计建议

1.重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加大对财政专户往来款清理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绩效。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科学、细化、规范财政预算收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不得随意调整财政预算。加强预拨款项的管理,优先安排预拨款项的预算支出。

3.进一步清理借入借出款项、预拨资金,摸清家底,采取措施,分类处理。积极清理回收借款,严格控制新增借款规模,消化借款存量,不断促进财政资金正常运行。

4.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确保库款正常出入,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正常运转。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二)、(三)、(六)已整改完成,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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