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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61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


来源: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时间:2023-06-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县级12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至7月,镇康县审计局对全县61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开展了集中分析,对存在一点问题的12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实施了实地调查。被调查的13个单位内设85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562人,核定车辆编制19辆,2021年末实有人员554人,实有车辆19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镇康县融媒体中心会计核算不规范22.34万元;采购播音员化妆用品、服装程序不合规0.5万元。

(二)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应入未入固定资产3.4万元;大额支出无班子会议记录、公务出差审批单填写不完整、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不严格

(三)中共镇康县委党校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不规范、大额支出无班子会议记录53.13万元。

(四)镇康县忙丙乡政府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万元;应入未入固定资产2万元;未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林地租赁合同内容不完整、现金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不规范。

(五)镇康县木场乡政府挤占拉用项目资金30万元;未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

(六)镇康县档案馆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内容不规范0.13万元。

(七)镇康县第一中学学校超市进货未取得正规发票630.15万元;应交未交超市净收益67.42万元。

(八)镇康县勐捧镇中心卫生院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18万元;账外核算村级卫生室资金收支。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移送处理书。对(一)问题要求补记入账22.34万元;采购播音员化妆用品、服装程序不合规0.5万元不作处理。对(二)问题要求补入固定资产3.4万元;对其他几个问题要求完善建议完善相关资料。对(三)问题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对(四)问题应及时将非税收入1.4万元缴入国库;应补入固定资产2万元;对其他几个问题要求完美相关资料和管理机制。对(五)问题要求归还挤占拉用项目资金30万元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确认资产权属申请,按程序办理权属登记。对(六)问题要求完善规范报销审批手续。对(七)问题超市进货未取得正规发票630.15万元移交国家税务总局镇康县税务局进一步核查处理;应超市净收益67.42万元交入县国库。对(八)问题应及时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18万元缴入国库账外核算村级卫生室资金收支1264.77万元的问题移交镇康县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处理

(二)审计建议

1.加强学习,严肃财经法规。各单位应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提高遵守财经法规意识,要提高贯彻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树立监督意识,严格遵守基本制度,实行监督与相互制约相结合。

2.认真履责,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单位应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票款分离”要求,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税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抓好附征专项收入的征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除镇康县忙丙乡政府、镇康县木场乡政府部分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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