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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原镇康县移民局)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时间:2023-10-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对照《镇康县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进行梳理。现将落实市审计组对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原镇康县移民局)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一)高度重视,扛实整改主体责任。2023年5月17日,收到《云南省临沧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临审农报〔2023〕6号)后,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本着对事业和全县移民负责、对组织和干部负责、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县人民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分别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迅速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把思想统一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上来,成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召开审计查出问题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真正扛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压实责任,强化整改组织保障。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按照“旗帜鲜明讲政治、对标对表抓整改、强化跟踪见实效”的整改原则,迅速成立了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由综合股、后期扶持股、规划安置股负责同志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奠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字〔2023〕22号)要求,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镇搬字〔2023〕11号),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并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把审计查出问题逐一彻底整改、销号落实。

(三)严肃纪律,强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此次审计查出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坚持既要尊重历史又要面对现实,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要注重方式方法,既要积极主动认真又要稳妥慎重有序的原则,严格把握移民安置政策和各项纪律要求,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棘手问题及时研究主动化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绝不能听之任之、推诿卸责、敷衍了事,更不能贸然行事、擅自妄为。同时,针对此次审计查出在财政财务收支及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并以此为戒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监管意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提高全县移民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

(四)督导问效,强化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明确整改工作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和作战图,采取目标倒逼、时限倒逼、责任倒逼,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认真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全面认领问题,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查出问题不回避、认领问题不拖延、整改问题不敷衍。强化跟踪问效,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由分管副主任和综合股股长组成的督导专班,明确提出对在落实整改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还建立了周报告工作制度,实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一件一件落实到位、一条一条兑现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21个,审计期间已整改2个,审计期间县委巡察组重点关注,审计不作处理1个。截至2023年8月18日,已全面完成整改问题10个,完成部分整改问题4个,正在整改问题4个。

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及凤尾镇、南伞镇、军赛乡、勐堆乡等乡镇人民政府挪用移民专项资金770431.36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17〕171号)第二十八条“对资金计划已落实但三个月内未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以及经批准但两个月内未启动实施的项目,由原审批单位收回项目计划及资金。...结余资金、项目停建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审批权限重新组织报批”的规定,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凤尾镇、南伞镇、勐堆乡进行清理,将移民资金归还原项目渠道,保障移民项目的良好实施;经清理属于移民项目结余资金的,应按原资金下达渠道,追回挪用的结余资金并重新组织移民项目报批。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杨迪、王建强、李秋承、李红琼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凤尾镇人民政府、南伞镇人民政府、军赛乡人民政府、勐堆乡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已完成部分整改。

1. 针对“县搬迁安置办挪用移民资金弥补行政经费、代缴电费、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合计471001.92元,其中:弥补行政经费449718.53元,代缴勐堆大柳树田安置点住户2018年至2022年电费20035.28元,2012年缴纳残疾人保障金1248.11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已完成部分整改。一是完成账务调整8笔213096.25元;二是2023年5月31日,县搬迁安置办、勐堆乡人民政府、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镇康供电局对勐堆大柳树田安置点用电改造进行实地勘察,2023年6月8日勐堆乡人民政府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镇康供电局提交了勐堆大柳树田安置点用电改造和一户一表安装申请,2013年6月30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镇康供电局发函回复同意受理。目前正在对257905.67元资金进行清理和账务调整。在下步工作中,一是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对接,筹措资金进行冲抵、调账。二是与勐堆乡人民政府一同积极跟进,争取尽快实施大柳树田安置点用电改造及一户一表安装,待完成后移交住户自行承担用电费用。

2.针对“凤尾镇挪用移民资金支付其他费用37400元,其中:2011年支付历芦子园公路修缮款15000元,2012年发放护林员工资2400元,2012年支付傣族寨寺庙经费20000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凤尾镇人民政府正在整改。目前凤尾镇人民政府已完成对所涉资金清理工作,正在筹措资金。在下步工作中,凤尾镇人民政府资金筹措完成后,及时调整归还有关资金。计划于2023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3.针对“南伞镇挪用移民资金用于非移民村工作经费60000元,其中:2016年红岩村20000元,2022年红岩村20000元、营盘村20000元”的问题。南伞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6月2日完成整改。南伞镇人民政府已完成对所涉3笔60000元资金进行凭证更正处理。

4.针对“军赛乡人民政府挪用移民资金64029.44元,其中:2011年付军赛乡机关饮水管道改造及新老水井并网工程款42655元,2013年将移民结余资金转入乡政府‘其他收入’作为经费使用21374.44元”的问题。已由军赛乡人民政府完成整改。一是军赛乡人民政府对2011年付军赛乡机关饮水管道改造及新老水井并网工程款42655元核实,经现场核实,此饮水管网项目用于军赛乡小湾移民点(凤康组)人畜饮水,属于当时的支出票据(发票)内容描述不清,目前已由军赛乡人民政府作出情况说明。二是2013年军赛乡将移民资金结余资金转入乡政府“其他收入”作为经费使用21374.44元,经军赛乡人民政府核实因2013年度专户长期未发生业务销户后资金并入政府账,收入时记“其他收入”科目,支出在2014年12月31日0029号凭证付小湾移民农田泥石流清理费14500元、2016年04月30日0024号凭证付移民地小田修路款5500元、2018年08月31日0017号凭证付凤康组墙画款4359.5元,均用专项移民资金支出。

5.针对“勐堆乡挪用移民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征地138000元,其中:2019年支付征地费28000元;2019年支付集镇污水收集和土地流转费110000元”的问题。勐堆乡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整改。勐堆乡人民政府已完成所涉2笔138000元资金清理核实,用政府账套基本经费进行调账处理,并作出调账说明。

(二)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凤尾镇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56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督促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规定,上述问题(2)鉴于该笔资金已用于凤尾镇移民工作,此次不作上缴处理,上述问题(1)(3)对县搬迁安置办车辆处置收入和凤尾镇移民资源租赁收入共256000元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杨迪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凤尾镇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针对“原镇康县移民局2012年转让公车取得收入36000元”的问题。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已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整改。已将所涉“2012年转让公车取得收入36000元资金”上交到审计组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云南省财政厅账号:0100044638830012)。

2.针对“凤尾镇收取小湾移民剩余土地(沙场)租金220000元,其中:2019年100000元,2020年120000元”的问题。凤尾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6月21日已完成整改。已将所涉“收取小湾移民剩余土地(沙场)租金220000元资金”上交到审计组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关于“军赛乡移民支出未入账13585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军赛乡人民政府对财务核算的监督职责,尽快补记入账。

整改责任人:李秋承

整改责任单位:军赛乡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2013年3月军赛乡出纳使用小湾移民安置剩余资金(现金)支付移民工作费用13585元,截至2023年1月11日,该笔支出单据单独存放,军赛乡未作账务处理”的问题。军赛乡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3月1日已将所涉资金支出单据进行补记入账处理。

(四)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会计附件不齐全13097342.38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今后加强对财务报销审核,建章立制,严格财务管理和行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李朝胜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针对“2015年报销接待费和差旅费不规范、附件不齐全7360元”的问题。县搬迁安置办梳理出报销票据金额不足的1笔360元,已清退超票据金额报销资金40元;梳理出报销附件不全的9笔1520元,已对接报销人核实情况,并由报销人作出情况说明;梳理出审核人、审批领导、报销人漏签字的8笔5480元,已对接报销人和时任审核人、审批领导回单位补充完善签字手续。

2.针对“2018年至2020年支付工程款未附合同、决算、监理报告、无领导签字13089982.38元,其中:2018年10563873.97元,2019年1977091.41元,2020年549017元”的问题。县搬迁安置办对所涉资金和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2018年至2020年支付工程款未附合同、决算、监理报告、无领导签字等情况共计38项,其中:2018年涉及合同资料18份,监理资料17份,结算资料1份,其它资料1份;2019年涉及合同资料13份,结算资料9份,其它资料4份;2020年涉及其它资料4份。现已建立台账标注存档编号。涉及无领导1个问题已通过与县搬迁安置办(原移民局)时任领导沟通进行补签,并提交财务存档。

(五)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6878127.39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加大对以上往来款项的清理,制定措施,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收回、核销冲账。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罗捧军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财政局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审计查出“截至2022年10月县搬迁安置办移民资金往来款未及时清理6878127.39元,其中:行政经费账套‘预付账款’474268.10元;专项资金账套‘其他应收款’4848555.29元,‘预付工程款’1555304元。(截至2022年10月往来款年末出现红字624537.83元,其中:(1)移民专项资金账‘其他应收款-王金朝’贷方余额296306.49元;(2)移民专项资金账‘其他应收款-宋天才’贷方余额45206元;(3)移民专项资金账‘其他应收款-周德智’贷方余额60000元;(4)移民专项资金账‘其他应收款-2020年以前综合’贷方余额177819.34元;(5)管理费账‘其他应收款-财政经费借支’贷方余额45206元)”的问题。

截至目前,县搬迁安置办已通过对所涉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形成长期挂账资金清单,研究化解措施,积极主动与县财政部门汇报对接。目前县搬迁安置办已于审计期间完成账务调整处理1笔60000元。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求县搬迁安置办继续深入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务必将所涉往来款资金全面清理出来,要求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搬迁安置办做好往来款清理和资金拨付工作,争取尽快完成资金核销、冲抵和账务调整,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二是请县财政局加强对县搬迁安置办给予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同时,要求县搬迁安置办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的学习,不断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确保移民领域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六)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在往来款科目中核算收支4952012.82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严格财经纪律,清理调整账务,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反映和核算。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李朝胜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部分整改。

针对审计查出“截至2022年10月县搬迁安置办在往来款科目中核算收入4952012.82,其中:管理费户往来款(债务)3783596.82元(①付借支项目资金3697206.42元入‘其他应付款’,②项目资金86390.40元入‘其他应付款’);项目专户往来款(债务)1168416元(①提取2005年工作经费80000元入‘应付工程款’,②行政经费(综合)200000元入‘应付工程款’,③三峡移民资金51316元入‘应付工程款’,④管理费587100元入‘应付工程款’,⑤市局预拨资金(红字)-200000元入‘应付工程款’,⑥其他450000元入‘应付工程款’)”的问题。

截至目前,县搬迁安置办已通过对“在往来款科目中核算收支”所涉资金进行清理,刨根问底搞清楚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目前已完成5笔806616元整改工作,其中:作账务调整4笔356616元,归还市搬迁安置办其他“应付工程款”1笔450000元。在下步工作中,一是继续对“在往来款科目中核算收支”剩余资金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反映和核算。二是要求县搬迁安置办持续强化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违反《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购买固定资产无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04175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严肃财经法纪,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事项。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李朝胜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审计查出“2012年管理费户购买电脑、家具无采购手续67100元;2013年行政账户购买沙发、办公桌、电脑无采购手续13100元;2018年购买录音笔无采购手续2700元;2019年购买打印机、安装监控无采购手续18925元;2020购买打印机无采购手续2350元”的问题。县搬迁安置办经已与县财政局汇报对接,因所涉资金时间跨度长,已无法重新进行采购申报,由县搬迁安置办对所涉资金采购办公设备进行清理核实,确认所有设备均已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确保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关于“搬迁安置办移民11个项目推进缓慢,其中应完工未完工6个,应开工未开工5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加快项目进度,严格工期,确保移民项目计划的有效实施,发挥项目绩效,保障好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罗捧军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财政局

整改情况:已完成部分整改。

一是应完工未完工的6个项目正在推进。①原暂停施工的勐堆安置点7.22洪灾影响未搬迁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群众协调工作已解决,目前正在实施剩余2户基础设施建设工作;②勐堆乡大柳树田移民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正在协调办理污水处理站用地性质问题;③通过积极与县财政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拨付后,加快3个后期扶持项目的施工进度,目前勐堆安置点西勐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完成合同工程投资82.98%(460万元)、南伞白岩三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完成合同工程投资80.40%(320万元)、南伞哈里南卡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完成合同工程投资93.98%(365万元);④2022年移民实用技能培训项目正在开展移民培训意愿调查和编制培训实施方案。二是应开工未开工的5个项目取得一定进展。①大丫口水电站移民安置区南伞镇哈里村挡墙修复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4月13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进度80%,完成路基下挡墙建设和路面回填工作,完成部分排水沟浇筑;②小湾水电站军赛移民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设计变更报告已由临沧市搬迁安置办于2023年6月13日以临搬复〔2023〕46号文批复同意,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标;③南伞镇中山河水库生产安置区营盘村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因用地问题已上报市搬迁安置办同意取消,调整为中山河水库库区南伞镇营盘村组内道路硬化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纳入镇康县2024年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并于9月19日进行可研评审,待批复后组织实施;④军赛乡人居环境治理资金拼盘建设项目由军赛民族乡人民政府实施,项目已于2022年9月开工,2023年1月完工,所涉及的100万元移民专项拼盘资金,由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于2023年1月18日拨入军赛乡人民政府;⑤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勐堆乡新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目前由县高速路征迁办正在协调用地有关事宜。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加快解决小湾水电站镇康县勐堆乡大柳树田移民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污水处理站用地问题,尽快完成项目扫尾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高速路征迁办的工作对接,加快解决镇康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区勐堆乡新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实施。三是加强财政统筹及资金调度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按期拨付,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四是加快完成未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确保移民项目尽快实施。

关于“凤尾镇人民政府无审批手续,擅自处置小湾移民剩余土地25.28亩”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凤尾镇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严格土地征用管理程序。

整改责任人:杨迪

整改责任单位:凤尾镇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2017年8月,凤尾镇人民政府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尾镇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政复〔2016〕62号)及《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凤尾镇2016年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居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用地意见》(镇国环资〔2017〕201号)文件,在凤尾镇滨河小区旁空地实施了棚户区居民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该项目2018年9月完工,应急避难场所占地面积20507平方米,约31亩,项目用地中有25.28亩属于小湾移民剩余土地”的问题。

截至目前,凤尾镇人民政府已实地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复测。目前正在积极向有关部门对接办理完善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在下步工作中,由凤尾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搬迁安置办具体配合,严格按照土地征用管理程序和移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十)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超进度拨付培训费150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加快镇康县安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培训进度按时按质完成应培训的内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违规操作,防范好资金管理使用风险。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李朝胜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2021年12月15日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与镇康县安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镇康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技术培训(2020年下达安置培训经费)合同协议书》(ZKBQB-AZPX-01号),合同价222300元,合同约定‘9.合同价款支付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完成培训方案审编,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6.67万元;第二次付款:乙方按培训方案组织完成培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11.12万元.....’截至审计时,县搬迁安置办已支付培训费216700元。通过对镇康县安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审计调查,该培训项目仅完成后扶项目培训,安置项目培训未完成,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超进度拨付培训费150000元”的问题。

县搬迁安置办已督促镇康县安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3日至4日完成了勐堆安置点移民培训课时,于2023年7月6日至7日完成凤尾安置点移民培训课时,目前2020年度镇康县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技术培训项目已全面完成。下步县搬迁安置办应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此类违规操作,扎实做好资金管理使用风险防范。

十一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加强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范晓亮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县搬迁安置办2010年至2022年实施的104个移民项目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未健全项目台账(小湾移民安置项目36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66个、培训项目1个):一是104个项目的招投标、规划变更、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工程结(决)算等档案未进行登记;二是104个项目的项目进度、项目验收、数量、项目资金到位支付及项目竣工结算等情况统计不全面”的问题。

县搬迁安置办通过对所涉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移民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其中涉及移民安置项目86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66个,并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梳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录入项目台账进行管理。同时,要求县搬迁安置办结合行业有关规定,参照省市移民安置项目和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研究制定镇康县移民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十二)关于“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废除超过时效的无效合同,明确原因和责任,重新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实施项目,保障好移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如项目确属无需实施,应收回资金并重新立项报批。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范晓亮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根据《临沧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镇康县大丫口水电站移民安置区南伞镇哈里村挡墙修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临搬复〔2022〕51号),与双江兴业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22年6月6日,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4日,合同价款为264654.11元。截至审计人员到现场查看时(2023年1月12日),此塌方路段挡墙一直未修复,工程仍未开工”的问题。

县搬迁安置办已于2023年4月13日组织施工单位正式开工建设镇康县大丫口水电站移民安置区南伞镇哈里村挡墙修复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进度80%,已完成路基下挡墙建设和路面回填工作,已完成部分排水沟浇筑施工任务。

(十三)关于“勐捧镇签订合同要素不齐”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勐捧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合同签订事项审核,严格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整改责任人:王吉李

整改责任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2015年9月5日,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与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勐捧镇忙丙村四楞坝移民安置点党员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甲乙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的问题。勐捧镇人民政府已与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勐捧镇忙丙村四楞坝移民安置点党员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签订的是单价合同,不是总价合同。

(十四)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84个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县搬迁安置办应督促施工方尽快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范晓亮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部分整改。

针对审计查出“截至2022年10月,镇康县共完成小湾移民安置项目34个,完成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50个,完成的84个项目均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截至目前,一是县搬迁安置办通过对所涉项目进行认真梳理,主动对接原施工单位补充完善项目材料,经过梳理,未整改前小湾移民安置项目已完工84个、完成工程结算83个、完成工程结算审计56个、完成财务决算审计0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已完工60个、完成工程结算56个、完成工程结算审计33个、完成财务决算审计0个。二是2023年6月26日至7月5日县搬迁安置办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了第一批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目前已正式提交财务决算审计报告1个,提交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核对初稿27个,同时由县搬迁安置办正在核对初稿内容。三是在下步工作中,由县搬迁安置办继续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梳理,补充完善项目材料,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决算审计。

(十五)关于“镇康县迁安置办超批复投资无报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防止随意扩大工程规模,规范项目实施。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范晓亮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县搬迁安置办实施的镇康县军赛乡小湾移民安置点生产区道路口建设项目(利息资金项目),批准投资140000元,完成投资221798.54元,超批复投资81798.54元,超批复投资额58.42%”的问题。一是县搬迁安置办通过认真梳理,弄清项目超概原因和变更内容,编制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变更报告,并针对该问题作出相应情况说明。二是下步工作中县搬迁安置办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严格执行项目变更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十六)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合同变更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加强合同签订审核,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范晓亮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与云南天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镇康县勐捧镇青树寨青树洼生产区道路项目工程量及分项单价变更合同》。《变更合同》中无甲方签字、盖章,仅有云南天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红章,无法人签字,无合同签订日期”的问题。县搬迁安置办通过对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单价进行核实比对,并主动与时任领导汇报,与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对接,已于7月7日完善该《变更合同》的签字、盖章手续。

(十七)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82个项目交付使用后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搬迁安置办应尽快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范晓亮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审计查出“截至2022年10月,镇康县共完成小湾移民安置项目34个,完成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48个,以上完成的82个项目已验收移交乡镇或村组使用,但均未办理移交手续。”的问题。

截至目前,目前,县搬迁安置办正在对所涉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完善相关移交材料,同时已办理完成移交手续项目2件。在下步工作中,搬迁安置办将加快完善所涉项目的移交材料,确保完善一件,移交一件。同时,要求县搬迁安置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项目“完成一件决算一件、决算一件审计一件、审计一件验收一件、验收一件移交一件”。

(十八)关于“镇康县搬迁安置办项目重大变更无相关报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意见:镇康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教迁安置办尽快完善相关报批手续。

整改责任人:李如贵、范晓亮

整改责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针对“根据(临移复〔2014〕73号)文件,批复镇康县军赛乡军赛村凤康组文化活动室建设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框架结构。实际实施时,镇康县移民局与孟定忠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镇康县军赛乡小湾移民党员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工程内容为:二层砖混结构含装修、一层粉刷、场内绿化。将该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由新建改为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建一层,建筑物建设类型由框架结构改为砖混结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目前县搬迁安置办已对该项目调整变更原因进行核实,同时对项目变更内容进行梳理,并主动与项目原批复单位汇报对接,鉴于该项目实施年限较长,不再进行变更审批。

三、下步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

搬迁安置办公室在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需分阶段、持续整改,需要我们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抓好整改。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工作重心放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持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一个不留、彻底整改销号。

(一)强化政治担当,在扛实整改责任上淬炼铁肩膀。县搬迁安置办将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各职能股室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持续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并将整改工作贯穿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践中,努力践行“三法三化”。把整改工作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的重大契机,以问题整改促进全县移民领域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在落实问题整改上持续见成效。县搬迁安置办将持续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立行立改的问题,做到及时研究、立即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做到措施具体、目标明确、克期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挂起作战图,明确每个阶段的整改任务,千方百计整改解决;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好主整改成果;对需要分阶段、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同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强化标本兼治,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久久为功。县搬迁安置办将始终把审计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主题教育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根源,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老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新问题得到有效预防。努力把审计整改过程转化为推动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过程,做到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

镇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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