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关于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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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作者: 时间:2024-03-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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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关于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信息
一、企业名称: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煜堃; 企业所在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村; 二、项目涉及的原辅料中,硫酸铜、硫酸锌、丁黄药、丁黑药、乙硫氮、亚硫酸钠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轻至中度危害;产生的废物中:①废气中含重金属元素,为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除尘、降尘处理;②选矿废水,含有铅、铜、砷、锌、镉、氨氮等污 染物,属有毒有害物质,经沉清后回收利用。 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清单
三、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尾矿砂中含重金属元素,属于有毒 有害物质,作为胶结填充材料用于采空区回填。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情况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主要产生是铲车和充填站设备维修保养更换出来的废机油,处置情况,委托云县云吉新昊再生资源回收站,回收。 五、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主要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气 ⑴产生的废气:选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产生地点是 堆料长,细矿仓,破碎工段的破碎机、物料运输皮带,精矿仓等,属无组织排放。 生产过程中进行除尘、降尘。 ⑵废气处理:生产过程中进行除尘、降尘。破碎机、球磨机采取在入口处增设 喷淋装置,地面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 废水 ⑴生产废水 主要是选矿废水,选矿废水是精矿和中矿浓密度溢流水、精过滤水、尾矿水、车 间地面冲洗水等。选矿废水中的重金属元素大都以固态物存在,只要采取物理净化、 沉降的方法,就能使选矿废水中的一些金属含量达到排放标准。选矿废水的危害主要 是可溶性的选矿药剂所致,一些有机药剂在尾矿库中受到阳光辐射与生物作用和大气 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会沉淀或分解。 ⑵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使用,要求生产水池的池容考虑 1.3 的富余系数,管道连接 处和水泵盘根处需定期检查,发现渗漏及时处理,精矿池防止出现不均匀沉降产生 裂纹,还需内粉防水砂浆,设立事故排放池。
镇康县鸿骏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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