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镇政征启公告〔2022〕1号) |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2-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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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位置范围:涉及忙丙乡乌木村民委员会楂子树一、二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拟定于2022年2月22日开始由镇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及“两违”建筑,不予补偿。 附件: 镇康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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