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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土地征收预公告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2-07-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镇康县勐堆等5个乡镇彭木山等3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镇康县南伞镇南伞村民委员会、白岩村民委员会,共1个乡镇,2个村民委员会4个村小组,共4宗地。(详见拟征地项目用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征收面积:拟征收镇康县集体土地3.5026公顷。

用途:基础设施、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2日(7天)由镇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25日

 

 

 

 

 

 

 

 

 


  
附件【镇康县勐堆等5个乡镇彭木山等3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拟征地示意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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