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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土 地 征 收 启 动 公 告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8-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镇康县2020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南伞镇白岩村塘铁寨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4.0892公顷。

  用途:商业用地和机关团体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08月19日由镇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镇康县2020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jpg

  镇康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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