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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来源:  作者:镇康县国环局   时间:2020-03-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2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按照镇康县经济发展规划,对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局部修改,主要为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通过规划修改,保障镇康白岩加油站、高速路征地白岩安置点、环城路征地沙坝田安置点、镇康县第二垃圾处理厂等26个项目用地需求。现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修改《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99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修改期限:2015-2020年。

    二、规划修改范围:规划修改调入南伞镇涉及营盘村民委员会、红岩村民委员会、南伞村民委员会、田坝村民委员会、白岩村民委员会、哈里村民委员会、新城社区。调出涉及凤尾镇芦子园村民委员会,修改地块位于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三、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镇康县南伞镇白岩加油站、高速路征地白岩安置点、环城路征地沙坝田安置点、镇康县第二垃圾处理厂等26个建设项目不符合现行规划。因此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必须对项目涉及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以使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规划修改十分必要。

    规划实施至2017年底,镇康县未开展过乡级规划修改,本次修改为镇康县第一次规划修改,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乡级规划修改可实时开展。

    本次规划修改以南伞镇现行规划评估为前提开展,《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已通过市级专家审查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开展规划修改工作,评估结论符合开展规划修改的前提条件,即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目标分值为87.65分,按照《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和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开展规划修改工作,因此本次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四、规划修改内容:本次规划修改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区域涉及南伞镇营盘村民委员会、红岩村民委员会、南伞村民委员会、田坝村民委员会、白岩村民委员会、哈里村民委员会、新城社区,共计调入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6个地块,总面积为29.75公顷(其中南伞镇已有5.60公顷的建设用地,包含性质调整0.50公顷),占用一般耕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其中将凤尾镇现行规划为“临沧矿业有限公司天生桥铁矿尾矿库扩容工程”的29.2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至南伞镇,共计调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个地块,因调整后仍存在0.52公顷的指标缺口,其余0.52公顷使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8月20日下发的预售证编号为增减挂预〔2019〕62号的结余指标,满足指标平衡要求。本次规划修改后镇康县南伞镇耕地保有量10777.1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411.6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1182.0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145.21公顷,各项控制指标均符合上一级规划要求,镇康县已按照国家有关组织了规划修改听证和规划修稿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工作,与会代表同意该修改方案。

    五、规划修改批准机关:临沧市人民政府

    六、批准修改文号:临政复〔2020〕10号

    特此公告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6日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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