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  作者:镇康县国环局   时间:2019-05-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主路49号国环局一楼)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李子安 建设用地使用权 勐堆乡集镇 镇国用(2016)第00174号 235         张春权 继承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