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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全省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县审计局对镇康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下达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总额3120.4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06.62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913.85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部门总收入3282.86万元,总支出3253.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7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28.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69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133.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2016年度县扶贫办在部门预算执行中,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账能真实的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建立了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业务管理仍存在问题,需在下步工作中予以整改落实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

《镇康县2016年1至11月脱贫攻坚跟踪审计报告》(镇政审报字〔2017〕1号),截止2017年3月30日应收未收回资金40.60万元。

(二)预算编制、批复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2016年县扶贫办基本支出超部门预算批复133.40万元;二是无预算审批、无参会人员签到册列报2016年会议费5.63万元。

(三)预算资金拨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拨付率低,滞留项目资金4307.63万元。

(四)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2016年县扶贫办“三公经费”不减反增3.25万元;二是历年基本支出挤占以前年度结余项目资金列支77.28万元;三是2016年县扶贫办用项目管理费支付与扶贫项目实施无关的餐费、购买办公用品、公务接待等计31万元;四是南伞镇2016年白条支付工程款313万元。

(五)整村推进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项目种养殖成活率低,未能实现预期扶贫效果13.28万元;二是勐捧镇2015年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发放农户养羊补助标准不一致涉及资金27万元;三是项目完工未及时组织验收;四是扶贫项目扶持对象不精准300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一)问题,责令镇康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限期三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二)问题,县扶贫办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审计局;对(三)问题,责令县财政局、县民族事务宗教管理局、七乡镇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拨付各项扶贫资金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对(四)问题中的第1个问题,县扶贫办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对(四)问题中的第2、3、4个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对(五)问题中第1个问题,责令县扶贫办督促军赛乡调整账务,将资金纳入乡财务项目资金收入,重新安排支出;对(五)问题中第2、3个问题,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发改局等应组织人力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并交付使用;对(五)问题中第4个问题,鉴于2015年整村推进项目已完工,此次审计不作处理。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县扶贫办严格执行《预算法》,按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执行,控制部门基本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禁止出现当年基本支出出现负结余、会议费列报无预算审批和无参会人员签到册等情况的发生。

2.建议县扶贫办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的后续跟踪、督查和验收。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未启动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报账回补工作。

3.建议健全完善全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各项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应尽快下达资金分配计划,县城投公司下拨的项目资金应分项目核算,明晰资金来源, 规范资金运行,乡镇应及时对账,健全完善财务核算,以保证各项整合涉农资金账目清楚、使用规范,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421.29万元,军赛乡已作账务调整13.28万元,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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