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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康县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97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4970万元(含新增债券5000万元)、专项债券1000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等4个部门由于拨付的2016年度置换债券资金无法支出,县级财政作结余资金收回1996.12万元,其中:2016年收回1722.93万元,2017年4月收回273.19万元。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重新下达并拨付资金1996.12万元,其中:2016年支出1224.93万元,2017年5月支出771.19万元。截止2017年5月25日,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970万元(含结余资金收回重新安排1996.12万元)已全额拨入相关部门及单位,县级财政结余资金0万元。本次审计抽查了8个政府部门、5个单位、4个乡镇,涉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4500万元,抽查资金量占总资金量的96.8%。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方面问题

用款单位未支出债券资金6210.83万元。经审计调查,截止2017年5月25日,县城投公司未支出1200万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未支出1070万元,县水务局(中山河水库管理局)未支出822.7万元,交通局(二级路征迁办)未支出3118.13万元。

原因分析:一是部分交通项目以及乡镇基础设施项目总体推进慢,致使债券资金未能及时支付;二是二级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按照“审核一批集中支付一批”的要求及时足额兑付,致使短时间内未支付;三是中山河水库建设项目及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未经审计,致使债务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审计建议: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财政局加大对债券资金的业务指导;督促县扶贫办、县城投公司加大对各乡镇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按规定要求拨付资金;督促县交通局(二级路征迁办)加快工程进度,按规定要求支付资金。

 (二)其他方面问题

南伞镇未及时登记新家园建设资金专项账务。截止2017年5月25日,南伞镇欠县财政局农发专户新家园建设资金150万元。建议县财政局督促南伞镇限期登记完善新家园建设资金专账,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及时归还财政欠款,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中山河水库管理局)、南伞镇已整改完毕,县交通局(二级路征迁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投公司正在整改中;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部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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