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镇康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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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决定举行《镇康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镇康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9名,其中: (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5名; (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4名;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 (四)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3名; (五)法律工作者1名; (六)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4名。 三、听证监察人 听证监察人员由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各委派1人参加。 四、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镇康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单位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采取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三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景华东 联系电话:0883-6630937 信函寄至: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网上报名邮箱:zkxtdj@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5日18:00止。
特此公告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7年 10月 13日 (此件原在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因网站整合关闭,现统一迁移在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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