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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康县原康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下岗职工安置房(福康佳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3-04-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康县原康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下岗职工安置房(福康佳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现将《镇康县原康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下岗职工安置房(福康佳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4月14日09:00--12:00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 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春福(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刘馨远(镇康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禹征宏(驻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干部)

)听证代表

1.利害关系人代表9

李绍平(安置户)

李为学(安置户)

腾绍成(安置户)

王正洪(安置户)

杨新兵(安置户)

秧志红(预售业主)

金银海(预售业主)

李文忠(预售业主)

李自明(预售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

颜启胜(预售业主)

杨贺龙(普通公众)

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

罗 杰(县政协委员会)

李国慧(市、县人大代表)

4.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2

李国建(县自然资源局专家)

杨儒芳(县住建局专家)

5.法律工作者2人

秧 丽(镇康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 蕾(云南世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旁听人员

朱学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职工)

秧 亮(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职工)

)听证记录员

李敏凤(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干部)

杨德萍(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办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3年4月14日08:40;

报到地点: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不得替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听证相关材料,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但必须在举行听证会前一天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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