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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3-11-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自查自验情况表

自查自验组织单位:镇康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3 年 11月6日

环境问题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督察问题)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进展缓慢。镇康县涉及83个图斑。

问题类型

立行立改类 □

限期整改类 ☑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是☑ 否£

编制单位

云南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组织

审核单位

镇康县人民政府

计划

整改目标

根据《修复方案》以自然恢复34个图斑、计划以工程修复为主18个图斑、转型利用为主31个图斑。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2023年自然恢复图斑17个,面积12.026191公顷;转型利用图斑2个,面积1.8468公顷,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并逐级上报。

(见附表)

整改措施

措施1:根据上级制定方案及政策要求做好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督促矿山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

2025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其他情况:

措施2: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年度工程实施计划进行生态修复,定期逐级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治理修复情况,接受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

2025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其他情况: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是□ 否☑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责任追究

是□ 否☑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信息公开

是□ 否□

信息公开

链接


群众满意度调查

是☑ 否□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调查情况

经向公众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同意办理结果。

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2.17附件1附表 镇康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已自然恢复图斑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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