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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公开选聘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及部分校(园)校长、专任教师和工勤人员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7-25 17:10 点击率:

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 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37号)、《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9〕13号)和《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人员情况和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经研究,面向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聘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4名专技人员;2名小学校长;22名专任教师;1名工勤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范围、资格条件、公告形式

(一)岗位

1.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岗位4个:镇康县教研(电教)室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1个、初中数学教研员岗位1个;核算中心岗位1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1个。

2.小学校长岗位2个:镇康县南伞镇户育完小校长岗位1个;镇康县勐堆乡慈心铜厂完小校长岗位1个。

3.专任教师岗位22个:

(1)镇康县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12个:一体化学校本部高中数学专任教师岗位1个、历史专任教师岗位2个、政治专任教师岗位2个;一体化学校本部初中语文专任教师岗位1个、数学专任教师岗位2个、英语专任教师岗位2个、物理专任教师岗位1个、化学专任教师岗位1个。

(2)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专任教师岗位6个:小学语文专任教师岗位3个;小学数学专任教师岗位3个。

(3)镇康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2个。

(4)镇康县勐堆乡慈心铜厂完小专任教师岗位2个:小学语文专任教师岗位1个;小学数学专任教师岗位1个。

4.镇康县中心幼儿园工勤人员岗位1个。

注:报考实行1人1岗,不得同时兼报多所学校或多个岗位。

(二)选聘范围

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乡(镇)中小学工作满5年,特岗满8年,在县直学校(园)或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素质好,师德师风好,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理论修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水平、教师资格、专业要求、普通话等级、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团结同志,心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近三年(2019—2021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和幼儿园工勤岗位不限年龄,其他岗位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四)岗位资格条件

1.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或学科教研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成绩;

(2)具有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调研报告、课件制作、学科研究等能力;

(3)具有组织开展教学指导、教学研究、教学分析、课程建设等工作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5)报考小学教研员必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研员必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核算中心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财务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者截至2022年8月31日,具有从事财务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技巧。

4.小学校长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现担任村完小校长、中心完小副校长及以上职务(含教办全体工作人员),中学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县直学校(园)、教育体育局机关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人员;

(2)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具有较丰富的教育专业知识、学校教育管理和组织领导能力。

5.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有1年及以上报考岗位学科任教经历(任教经历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2)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报考初中岗位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须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岗位资格条件

(1)近三年学年末教学成绩至少有2年高于全县平均分,同时任教不同年级或学科可以按成绩较好的年级或学科计算,提供乡(镇)教办室或中学教学成绩证明(法人签字盖章)。无教学成绩的人员,由学校考核达“优良”层次,提供乡(镇)教办室或中学年末考核证明;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7.镇康县勐堆乡慈心铜厂完小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4)能胜任班主任及学科教学工作。

8.镇康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学前或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3)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9.镇康县中心幼儿园工勤岗位资格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幼儿教育的精神;

(2)具有国民教育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现为在职在编工勤人员,具备一定的后勤保障工作能力,能够承担校园电子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违规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人员。

(六)发布公告

在政府公众信息网、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相关QQ群、微信群中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共5天。

三、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30日8:30—18:0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

镇康县民族小学。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张老师,李老师。

(2)镇康县一体化学校,付老师,李老师。

(3)镇康县中心幼儿园,杨老师,赵老师。

(4)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袁老师,罗老师。

(5)镇康县南伞镇教育办公室,杨老师,鲁老师。

(6)镇康县勐堆乡教育办公室,李老师,邓老师。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考核加分的人员,需提供近五年来(2018-2022年)省市县荣誉表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提交近三年最好2次市、县学年末统测成绩证明材料:1-5年级取2019、20212022年;6年级取2019-2021年;7-9年级取2020-2022年。

四、待遇享受

拟聘人员享受的岗位设置服从应聘学校(单位)相应岗位安排,并签订协议,不服从学校(单位)岗位安排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选聘方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考。

(二)笔试(总分100分)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小学校长和专任教师岗位均进行笔试。

1.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8:00——10:30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本次选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若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均由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完成。

4.笔试内容

(1)核算中心岗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务相关知识;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常用的党政机关公文(通知、请示、报告、汇报材料等)撰写、格式编排等;

(3)小学校长岗位: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管理等相关知识;

(4)小学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六年级学年末质量监测知识内容;

(5)初中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知识内容;

(6)高中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考知识内容;

(7)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幼儿教育学基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年教育部制定)

5.笔试所占的分值及出题形式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占30%),出题总分100分,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专家封闭命题,监督制卷。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教研员、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后续选聘环节。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镇康县民族小学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招考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三)实操考试(总分100分

仅幼儿园工勤岗位进行实操考试。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进行实操考试。若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

4.考试内容:

学校电子仪器、设备及网络的检查和管理维护。

5.实操考试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实操考试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根据考试程序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评委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基本技能考试(总分100分

仅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进行基本技能考试。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1:4比例进入基本技能考试。

4.考试内容:

(1)命题绘画一幅。水彩笔、蜡笔自备。(35分)

(2)自编自跳3-5分钟舞蹈一个(可事先准备,录音带、道具等自备)、即兴编舞一个。(35分)

(3)自弹3-5分钟钢琴曲目一首(可事先准备)、即兴弹唱一首。(30分)

5.基本技能考试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基本技能考试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根据考试程序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评委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五)说课(总分100分)

仅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说课。根据笔试(幼儿园专任教师基本技能考试)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现场抽题,准备20分钟后进行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说课内容

(1)小学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六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2)初中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九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3)高中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一年级现用教材;

(4)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大班上册)内容。

4.说课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说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占20%、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占30%),总分100分,根据说课程序制定说课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六)面试(总分100分)

小学校长、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幼儿园工勤岗位进行面试。根据笔试(实操考试)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面试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根据面试程序制定面试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评委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听评课(总分100分

仅教研员岗位考察听评课。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9:00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1:5比例进入听评课。

4.听评课内容

观看对应学段和科目的课堂教学视频(40-45分钟),作出听评课记录和教学建议。

5.听评课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听评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根据听评课程序制定听评课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课件制作(总分100分

仅教研员岗位考察课件制作。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听评课成绩1:2比例进入课件制作。

4.课件制作内容

(1)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小学语文六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2)初中数学教研员岗位:初中数学九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5.课件制作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课件制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根据课件制作相关标准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九)考核加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最高计20分,报考其他专任教师岗位最高计10分)

考核加分以实际分数计算纳入综合成绩。小学校长、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幼儿园工勤岗位不执行考核加分,教研员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执行考核加分。

(1)近五年受国家级表彰加10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20分)、省部级表彰加8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6分)、受市厅级表彰加6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2分)、县处级表彰加4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8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2)近三年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10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20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8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6分)、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6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2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3)近五年来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5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0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3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6分);

(4)近三年在市、县级学年末统测中:小学阶段平均分全县第一名加10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20分),第二名加8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6分),第三名加6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2分),第四名加4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8分),第五名加2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4分);初中阶段平均分全县第一名加10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20分),第二名加8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6分);

(5)有多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10分(报考高中岗位最高加20分)计算。考核加分需提供个人最好(两次)成绩证明材料;证明由学校出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教研(电教)室核实认定,教研(电教)室负责人签字、加盖教研(电教)室公章。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6)考核加分说明:考核加分材料如出现造假则取消选聘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个人综合成绩

1.教研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听评课成绩×20%+课件制作成绩×20%+考核加分;

2.小学校长、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40%+考核加分;

4.高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30%+考核加分;

5.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基本技能考试成绩×40%+说课成绩×20%+考核加分;

6.幼儿园工勤岗位综合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一)成绩公布

个人综合成绩公布在镇康县民族小学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招考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十二)组织考察

小学校长岗位开展组织考察。根据个人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由县教育体育局组建考察工作组对小学校长人选进行考察,采取听、看、查、访、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其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十三)确定拟聘对象

1.小学校长岗位。将考察结论和考察组建议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

2.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岗位、学科选聘计划人数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则以近三年教学成绩排名顺序靠前者优先,若教学成绩仍相同,则以受表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然相同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3.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者,按学历高低、双学位(历)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4.工勤岗位。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则以实操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若仍然相同则采取实操方式进行。

(十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教研员、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任教师和工勤岗位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小学校长岗位体检不合格者,提交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递补。

(十五)公示与聘用

1.小学校长岗位。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由南伞镇教育办公室报请南伞镇党委、勐堆乡教育办公室报请勐堆乡党委聘用,聘期3年。并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教研员、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任教师和工勤岗位。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人员要主动报告个人健康状况、重点地区旅居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考试人员参加笔试及后续选聘环节考试,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行程码纸质材料。笔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遵守考点防疫规定。

(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自始至终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三)选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6630901;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30132;镇康县教育体育局:6630656。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