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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四举措助推民政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镇康县民政局   时间:2018-10-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镇康县老年护理院、儿童福利院、南伞镇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德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康县救助管理站等工程,已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中标价总投资29887182.21元,新增床位310个。

  目前,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转入装修装饰及消防设施安装施工阶段;德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封顶,转入墙体支砌阶段;老年护理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目前已完成孔桩浇灌,马上转入主体建设施工阶段,各个项目工程建设正朝着稳步健康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县委和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李玉学亲临施工现场进行指导,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民政厅纪检组长田荣屏、市民政局局长张湧对我县民政项目工程建设进行调研督查和指导,县民政局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及项目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形成了上下联动、积极配合、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县人民政府对民政项目工程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从2015年起先后在南伞工业园区向农户征收建设用地近60亩,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民政局用于(老年护理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4个项目建设用地,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支付土地征收款及副作物补偿款,帮助解决地基土方回填100多万元,对推进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好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民规财〔2011〕5号)文件规定,县民政局“依据国家和省市批准的规划和事业发展方向组织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民政投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计划、规模、标准内容,结合我县地处西南边疆实际情况,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规划申报程序、项目工程建设审批及项目建设实施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建设用地落实、建设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预算等工作,公开进行招投标选择施工企业,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办理消防申报备案;项目实施实行工程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六方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履职,参与建设全过程监管,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

  四是加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据《云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民政局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做到建机制、强管理、科学决策、紧随时代发展,完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上级下拨的每一笔资金,做到领导清楚、财务记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把专项资金视为项目工程建设的命根子,把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管好用活,充分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严格执行施工企业监理审核施工进度及工程量,项目办提出预(付)工程款建议,办公室、财务人员对是否拨付进行把好使用关,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阅,财务人员按照领导审批意见把项目资金拨付到企业对公账户,使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都能做到层层把关,相关人员资金拨付去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及建设工程竣工审计工作。

  对专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民政局不利用任何形式,任何特权调借、挤占、挪用、套取违规操作使用,把每一分钱都用在项目建设,达到专款专用、账、款、项目相符之目的。

  积极组织实施的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孤残儿童,弃(婴)和流浪乞讨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也是切实落实好省委巡视组的督察意见和市县委重点工作目标。以上项目的建成,对满足全县老年人养老生活的美好需求,促进边境地区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圆满实现了省市县提出在2018年6月底以前全面开工建设的工作目标。( 镇康县民政局  杨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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