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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来源:镇康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3-12-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镇康县审计局:

根据《镇康县审计局审计报告》(镇政审报字〔2023〕11号)反馈,镇康县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收支存在7个方 13项具体问题,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印发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有关乡(镇)、部门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将劳务协作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问题描述:镇康县忙丙乡马鞍山村民委员会将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拨的劳务协作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单位基本支出,资金全部用于购买复印纸、碳粉等办公用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执行对口帮扶资金及劳务协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忙丙乡及时调整会计账目,按资金用途进行开支。截至目前,忙丙乡马鞍山村委会积极落实整改责任,与商家沟通协商调整支付资金,于2023年8月22日退回马鞍山村劳务协作工作经费5000元,并按照资金用途进行开支,其中,用于支付马鞍山村购买沪滇劳务协作宣传资料费用3150元,支付“马鞍山村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暨沪滇劳务协作现场宣传会”后勤保障支出1850元,合计5000元,马鞍山村现已调整会计账目,整改已完成。

(二)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问题描述:镇康县忙丙乡人民政府在实施忙丙村茶叶精加工厂项目过程中,未办理土地用地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忙丙乡于2023年7月24日对镇康县忙丙乡忙丙村茶叶精加工厂项目土地用地手续进行完善,使用的土地已通过进出平衡补足,土地用地备案号:镇康县忙丙乡农忙设备2023〕第0061号,备案资料已交上级相关部门,整改已完成

(三)未将资产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1.问题描述: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在建设芦子园村小落水“农文旅”融合示范点建设项目及仁和村产业道路项目中,项目完工后,未将资产移交给芦子园村和仁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把建成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清单,与村组签订固定资产移交清单。凤尾镇于2023年1月17日、2月20日将仁和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资产移交给仁和村、小水井村集体经济组织,2023年1月17日将芦子园村小落水“农文旅”融合示范点建设项目移交给芦子园村集体经济组织

2.问题描述: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在建设岩子头村茶叶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建设中,项目完工后,未将资产移交给岩子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落实执行《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及时移交至村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勐捧镇已将岩子头村茶叶产业巩固提升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移交至岩子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3.问题描述: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代建南伞镇田坝村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时,项目验收后未将资产移交给南伞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30日印发《镇康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3期)相关要求,指出“原则同意项目建成后,将资产全部划拨到县国有资本接资运营有限公司,由其负责后期运营管理”。南伞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8日已将田坝村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移交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

(四)未预留质量保证金

1.问题描述:镇康县南伞镇田坝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及道路硬化项目工程款为200000元,施工单位:镇康荣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工期: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0月2日,工程现已完工,资金已全部支付,但未预留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南伞镇田坝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及道路硬化项目,合同工期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0月2日,项目于2022年11月2日完成竣工结算,截至目前,项目质保期已满,经由南伞镇分管副镇长萧晶原、项目办主任杨升,项目办成员杨树敏、罗帅组成验收领导小组,经与施工方经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所以项目不再扣留质保金。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问题描述:镇康县勐捧镇岩子头村茶叶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为300000元,施工单位:云南保山城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工期:2022年10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程现已完工,资金已全部支付,但未预留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规定扣留工程价款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目前,勐捧镇已与项目施工单位对接联系,云南保山城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6日退回工程价款9000元的质量保证金。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多扣质量保证金

1.问题描述: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小落水“农文旅”融合示范点建设项目工程款为8000000元,施工单位为(云南天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工程款2120000元、(云南昊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标段工程款为3200000元、(云南创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工程款为2680000元,该项目三家公司均返还200000元质量保证金,三家公司共计返还600000元质量保证金,均超过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要求,需退回给施工方质保金360000万元。凤尾镇分别于2023年1月28日、8月23日向云南天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退回质保金136000元,8月23日退回云南昊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标段)质保金104000元,8月23日退回云南创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质保金120000万元,共计退回至施工方质保金360000万元。

2.问题描述:镇康县凤尾镇仁和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款共计8800000元。施工单位为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该项目施工方返还5%质量保证金,该公司返还质量保证金440000元,超过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要求,凤尾镇于2023年8月23日退回云南东辰建设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质保金176000元。

3.问题描述:镇康县军赛乡岔路村大田坝段坝区产业砂石路建设项目工程款为300000元,施工单位为军赛玉和建筑工程部,

该项目暂扣施工方5%质量保证金,暂扣金额15000元,保证金总预留比例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要求,军赛民族乡积极落实整改责任,于2023年10月31日退回军赛玉和建筑工程部保证金6000元(多扣的2%),并已调整会计账目,整改完成。

(六)未组织施工方等人员对项目验收和项目建设无决算、验收资料

1.问题描述:镇康县南伞镇人民政府对田坝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及道路硬化项目进行验收时,未组织施工方等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资料签字仅有南伞镇人民政府1名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项目完工后,南伞镇于2022年11月5日由副镇长萧晶原、项目办主任杨升,成员罗帅、杨树敏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田坝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及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已完善竣工验收资料。

2.问题描述: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酸格林村“7.07”灾情受灾烤房修缮项目建设完工后无决算、验收等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勐捧镇酸格林村“7.07”灾情受灾烤房修缮项目合同工期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5日,项目完工后,勐捧镇及时由李国良、周开荣、马新强等人组成验收组对酸格林村“7.07”灾情受灾烤房修缮项目建设验收目前,相关决算、验收及项目痕迹资料已完善。

(七)会计原始凭证不合规

问题描述: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拨付乡镇工作经费中,用不合规的普通收据作为支出依据。

整改情况:长期坚持。因当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分配沪滇劳务协作工作经费时,主要以资金分配方案为主,各乡镇财政所在收款时也开具相关票据,但由于当时电子发票系统还无法正常使用,所以乡镇财政所就按原来执行办法开具了普通收据作为收款依据现年度账务已决算并装订,2023年11月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作出情况说明,今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将加强对取得的原始会计凭证的审核,杜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工作打算

针对审计指出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全盘接收、立行立改一是压实整改责任。主动扛起扛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针对已整改问题,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此次审计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找原因,较真碰硬抓整改,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并督查各乡镇、项目实施部门着力落实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问题清零。三是持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加大督查巡查力度,落实执行旬分析、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合规,资金使用安全。


镇康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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