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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来源:  作者:镇康县卫计局   时间:2020-06-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我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专项招聘面试工作,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就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0年6月21日8:30起至结束。

  二、面试地点

  镇康县中医医院七楼(工业园区)。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结合学科)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与应聘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四、面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及健康承诺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19日08:30--12:00,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6月19日14:30—18:00。在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53号卫生健康局2楼),同时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承诺。

  1.资格复审需要提供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说明毕业证、学位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或者由考生写出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8月岗前培训时)提交复审。

  2.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受理。资格复审不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相关证件材料不齐全或所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面试、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3.最低控制分数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分,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免笔试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面试安排

  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2020年6月21日07:30到达镇康县中医医院七楼(工业园区)候考,08:30开始面试。

  1.抽签

  6月21日8:00面试人员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面试人员检查面试题目密封完好后签字确认,与面试考官见面。

  2.候考

  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为自动放弃。进入候考室前,考生出示身份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单》,经身份验证后方能进入候考室(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派人验证)。

  进入候考室后将所有通讯设备上交统一保管,宣读完考试规则后抽取考试顺序号,逐一按照抽取的考试顺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前往相应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考生可以离开,不得回到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区域逗留。候考期间,除特殊情况经工作人员允许外,未完成面试的人员,不得离开候考室。

  候考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需要上卫生间需要有工作人员陪同。

  (三)考场设置

  第一考场:临床医学类考场(县中医医院七楼)

  第二考场:其它类别考场(县中医医院七楼)

  (四)分数统计和公布

  每个考场配2名计分员、1名监督员、1名引导员,计分员根据评委对面试人员面试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个人面试成绩在后一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时由考官公布。

  个人综合得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成绩公布将粘贴在镇康县中医医院大门口和县卫生健康局大门口。

  (五)确定体检人员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计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计算出面试人员个人得分,经监督员签字确认,按个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1:1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方能进入体检。

  (六)体检

  确定体检的人员,2020年6月22日——23日到县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费用自理。若初检不合格且经复检仍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个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请考生于2020年6月24日——25日到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二楼)进行组织考察。

  (八)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6月26日前,根据招聘计划、个人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专项招聘人员,并在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镇康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

  五、其他

  1.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和报考岗位,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

  2.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及体检费等自理。

  3.面试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考聘纪律、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聘用资格,涉嫌违法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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