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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财政局   时间:2021-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周德华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军赛民族乡垃圾清运、处理、保洁费用缺口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你们所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做好垃圾清运、处理等环境治理是进一步提升乡镇形象、改善乡镇面貌的主要措施,目前,镇康县各乡镇垃圾清运、处理、保洁费用支出主要通过向住户及商户收取的卫生费来保障,县财政收支均未纳入预算安排,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来县级可用财力有限,财政保障能力较弱,收支矛盾突出,以财政现在的财力状况,难以安排乡镇垃圾清运费、处理及保洁费支出,只能由乡镇统筹该部分的收入管理,合理安排支出,待财力情况好转后,再进行相应安排。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镇康县财政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征询意见表”向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附件:镇康县财政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征询意见表

  镇康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

                 

  

镇政财字〔2021〕48号 周德华.pdf

镇政财字〔2021〕48号 罗永兰.pdf

镇政财字〔2021〕48号 杨光才.pdf

镇政财字〔2021〕48号 周天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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