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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2号提案委员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财政局   时间:2021-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杨赟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您所提出的提案进行研究。2020年以来,为稳步推行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云南省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验收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具体实施办法及验收事项。目前,镇康县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分批分步实施提升工作。

  一是加大标准化财政所建设。截止2018年,镇康县根据上级要求,完成了7个乡(镇)财政所的标准化建设,各乡(镇)财政所的硬件建设已基本达标。乡(镇)财政所的资产目前归属于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在资产的使用优化、管理维护上更多的应有乡(镇)统筹安排,确保合理使用资产,充分发挥其效益,同时,对于确需加强的乡(镇)财政所能力提升相关的建设,我们也将积极帮助争取上级政策予以解决。

  二是加大专业人员培训。近年来,上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基层财政干部素质培养,每年安排一定名额实施分批轮训制度。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长已基本经过轮训,且轮训制度仍然还在执行,同时,县财政局也不断加大对乡(镇)财政所的业务指导,通过积极组织乡(镇)财政所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会议及安排专人进乡(镇)开展业务指导等措施有效提升乡(镇)财政所综合能力素质。下一步,县财政将进一步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积极调配培训讲师及时间,加大对乡(镇)财政所人员业务培训次数,提高乡(镇)财政干部业务管理水平,有效推动乡(镇)财政所人员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镇康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向镇康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附件:镇康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镇康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

  

  

镇政财字〔2021〕50号 杨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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