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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委员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财政局   时间:2021-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周世美等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配套村级专职管理员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对你们所提出的提案进行研究。近年来,我县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得到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同时,县财政也投入了1560万的资金用于各乡(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全县农村公共文化硬件设施全面提升,但随着人员工资保障、基本民生兜底等刚支出大幅增长,县级财政平衡压力巨大,可调控资金极少,公共文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需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2020年,共下达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32.7万元,按照专项用途,可用于农家书屋更新、农村体育健身项目、电视广播无线电覆盖进农村等支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县财政局将加大资金统筹,保障专款资金拨付。对于专职管理员的配备,县财政局作为资金管理部门,将根据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文件进行资金保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镇康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向镇康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附件:镇康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镇康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

  

镇政财字〔2021〕51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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