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139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农业局 时间:2021-09-0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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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云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万昌公司拖欠农户的建棚补助和辣椒款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反映的2013年万昌公司到勐捧镇勐捧村推广种植大棚蔬菜,镇村组工作人员组织农户积极参与大棚建设,2014年蔬菜基地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由于万昌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大棚蔬菜种植亏损,拖欠2013年至2014年16户农户的建棚补助和辣椒款,欠款合计11万元。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深入万昌公司调查了解后,万昌公司拖欠建棚补助、辣椒款和部分农户地租情况属实,目前万昌公司蔬菜生产销售非常困难,连年亏损,欠债金额较大。我局建议涉及农户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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