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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政局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15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民政局   时间:2021-09-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李小香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的关爱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作为民政民生工作重点关爱保护对象,一直备受我县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云民规〔201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协同公安、司法、教育、妇儿工委、卫健局、残疾人联合会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推动运行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配齐7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和75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就做好留守儿童安全排查工作提供保障,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责任和责任担当,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筑起一道防线;二是落实各项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1784名留守儿童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系统进行管理,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书》,由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级儿童主任负责监管,杜绝留守儿童安全隐患发生;三是不断完善“儿童之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儿童之家项目70个,儿童之家覆盖率达93%;养老服务项目9个,为家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开展娱乐活动、感情交流提供场所。

  针对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发放一定生活补助的问题,因目前省、市、县未出台有关补助政策,无资金来源,我局只能按上级部门政策要求按月给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给予80-99周岁高龄老人、100周岁及以上长寿老人保健补助。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求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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