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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00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镇康县农业局   时间:2021-09-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颜焕强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木场乡争取生猪屠宰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我局对你们的建议很重视,认真做了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的建议很好,我局高度重视,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的体现,是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保障。据专家初步估算建设一个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场需要建设资金400万元,根据我局对木场乡消费市场的调查,平均每天上市销售的猪肉产品为2头,年市场需求720头,屠宰场按照60元/头收取费用,年毛收入4.32万元,生猪屠宰场以2个工人,每个工人每月工资0.3万元计,月工资支出0.6万元,年工资支出7.2万元,按这样计算,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收入,无法保证屠宰场的正常运行。根据成本核算,应该无屠宰企业入住,所以,生猪定点屠宰场难以建成;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木场乡无生猪定点屠宰场,不具备建设生猪屠宰检测中心条件,所以,木场乡无需建设生猪屠宰检测中心。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农业农村

                                20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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