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镇政住建字〔2018〕130号) |
来源: 作者:镇康县住建局 时间:2018-09-2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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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捧军委员: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南伞村南伞自然村人居环境实施美化亮化工程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查,无南伞镇南伞村南伞自然村。 二、南伞镇南伞村城子自然村已纳入“镇康县村容村貌改造项目”中的“2018年基本整洁型村庄建设项目”。项目包括建设垃圾池、建设无公害户厕、建设公厕、排污管道、建设净化池、氧化池、道路硬化、路灯、村庄绿化、购买垃圾清运车辆。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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