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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83号建议的答复函(镇政住建字〔2018〕110号)


来源:  作者:镇康县住建局   时间:2018-09-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兰锦梅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县城石板路面进行改造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为你们答复:“针对县城道路的石板路面损毁严重,路面高低不平,雨季雨水淤积,群众出行非常不便”问题。鉴于当前我县财政困难,对县城市政建设资金投入难于保障。经调整项目和向上争取,目前已将疆城家园、文明新村、金源、永和、富康和南鑫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并通过积极争取资金,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此将棚户区区域及周边的青石板组团路面建设纳入此次改造内容。项目将于2018年内全面启动建设。待完成改造后,有效解决路面高低不平,雨季雨水淤积,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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