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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来源:  作者:镇康县财政局   时间:2020-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有效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不利因素对各地财政造成的减收增支影响,中央财政通过采取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措施,以补助资金直达基层的方式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截止8月31日,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37895.22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561.22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2930.78万元,正常转移支付7651.77万元,其他参照直达资金管理9751.45万元。为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财政部开发了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对涉及资金实行登记、分配、下达、支出为一体的穿透式管理,下达我县37895.22万元直达资金已按要求全额纳入监测平台,直达资金的拨付按照上级财政专项调度情况安排,目前,市财政已调度直达资金19682.596457万元,指定用途的直达资金已安排拨付13259.67125万元,部门实际清算支出12659.7911万元,财政拨付比例达95.48%。现将具体分配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情况。我县共收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561.22万元。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指标文件指定项目,镇康县财政局及时对资金进行分配,具体项目为:县水务局南伞河河道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7030万元;县卫健局抗疫物资采购158万元;县民政局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73.22万元。

  目前,上级财政已专项调度抗疫特别国债库款资金5890.155873万元,已安排拨付3308.03375万元,其中:南伞河河道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拨付2776.81375万元、抗疫物资采购资金158万元、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72.22万元。各部门实际清算支出3290.305万元。

  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情况。我县共收到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2930.78万元。一是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指标文件指定用途分配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民生资金1535.78万元。二是下达财力补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1395万元,其中:10265万元属于纯财力补助用于弥补年初预算缺口,1130万元按照市级要求专项用于可持续发展试范区相关项目支出。

  目前,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已专项调度7315.96599万元(包含财力调度5780.18599万元),不含财力的情况下共拨付各行业部门直达资金1535.78万元。各部门实际清算支出1100.6186万元。

  三、其他参照直达管理资金情况。除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以外,我县收到进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的正常转移支付及其他参照直达管理资金17403.22万元,一是纳入直达管理的正常转移支付资金7576.77元,其中: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指标文件指定用途分配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人社局、卫健局等4部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营养改善、退役安置补助、基本公卫补助等民生资金3609.77万元;通过正常转移支付下达的财力补助2626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976万属于纯财力用于弥补年初预算缺口,边境转移支付资金1650万元专项用于安排2020年沿边定补提标支出;调整年初提前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财力1341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盘子。二是参照直达资金管理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7646.65万元,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指标文件指定用途分配民政局和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三是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09.8万元。四是由省级统一列支纳入县级直达资金管理的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资金2070万元。

  目前,上级财政只对部分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实行专项调度,已专项调度的库款为6476.474594万元。除此以外的转移支付及参照直达资金根据部门资金支付需求及县级库款情况安排拨付,现已拨付(财力以外)的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及参照直达资金共6345.8575万元,其中:专项调度的正常转移支付直达及参照直达资金拨付3609.77万元,其他部分通过正常库款拨付2736.0875。各部门实际清算6162.3万元。

  下一步,镇康县财政局将认真执行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调度库款情况安排资金拨付,督促部门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切实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镇康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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