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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镇康县财政局   时间:2021-10-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及绩效评价,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镇康县财政局对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资金进行下达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为支持边境地区筑牢疫情输入防线,临沧市财政局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预发〔2021〕12号)下达中央直达疫情防控经费9594万元,我县按照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及资金文件要求,制定分配方案及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2月10日报送市财政局,因政府公文流转较慢,加上按照2021年2月22日市级下达《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边防 海关疫情防控资金金额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50号)要求,需对分配边防和海关的疫情防控资金进行调整,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25日重新批复资金分配方案,县财政局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镇政财预字〔2021〕67号)资金文件将资金分配下达各单位,资金下达率100%。

  (二)资金分配情况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此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专项统筹用于县内疫情防控防治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县内医疗救治能力提升1000 万元,实施单位为县卫生健康局。具体包括:1、购置妇幼中心医疗设备20套,预计148万元,2.医院移动PCR实验室1套350万元,发热门诊改建200万元,3.购置新冠疫苗接种数字化信息系统1套及其他疫情防控救治类经费支出302万元;二是医疗机构医疗物资采购及应急物资储备1830万元,实施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具体包括:1.采购对外医疗设备及各类防护类物资430万元,包括防护服 、隔离衣、眼罩、防护面罩、N95口罩等6万只(套),防护口罩100万只,体温枪2000只;2.县级医疗物资及应急物资储备1000万元,包括帐篷2千顶,被子、床2千张(套)、防护服 、隔离衣、眼罩、防护面罩、N95口罩、防护口罩200万只(套)、体温枪2千只、消毒药品20吨等;3.隔离场所建设400万元,计划建设10个疫情隔离点,包括建设7千米铁丝围栏,隔离点地基平整、水电、厕所建设等;三是中缅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2000 万元,实施单位县委政法委。具体包括:1.镇康县边境乡镇物理阻隔铁丝网建设项目。新建铁丝网30 千米,按照每千米50万元计算需项目资金1500万元;2.镇康县边境入侵振动钢管预警防控系统集成项目。边境沿线新建20 千米,每千米按22万元计算需440 万元;3.镇康县疫情防控执勤点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执勤点太阳能路灯安装140 盏,按照4285元每盏计算需60 万元;四是边防应急巡逻道建设项目500万元,实施单位县交通局;项目计划完成121界桩至122界桩7公里应急道路建设,每公里造价71万元,需项目资金500万元;五是各疫情防控单位工作经费4264万元,实施单位包括县人民武装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南伞海关、南伞边境管理大队、清水河边防检查站、县商务局。具体包括:1.县人民武装部疫情防控一线民兵补助支出1500万元,包含元谋县对口支援镇康县疫情防控民兵执勤补贴150万元,县内一线民兵补助1350万元,项目计划动用民兵参与疫情防控及边境管控9000人次,每天每人误工及伙食补助执勤标准135元。2.县公安局留观酒店及打击偷越国边境经费支出640万元,其中启用留观酒店35个,值守酒店工作人员35人,需支付留观业务组经费240万元,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业务经费400万元;3.疫情防控经费2124万元,含南伞海关口岸管控疫情防控经费168万元、边境管理大队疫情防控经费226.33万元、清水河检查站疫情防控经费108.67万元、县商务局口岸管理疫情经费120万元、县财政局根据后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安排的各乡镇边境一线执勤人员补助及全县应急经费1501万元。

  (三)资金管理及支付情况

  2021年1月29日镇康县收到上级专项调度疫情防控资金9594万元,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库款单独调拨”的要求,根据各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除边境管理大队、南伞海关、县人民武装部、清水河边防检查站4家非预算单位按照实拨方式进行拨付外,其他一级预算单位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下达。截至目前各部门已对应请拨资金 6955万元,财政实际清算资金1087.05万元,资金清算数为总额的11.3%。

  二、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县内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目前拨付资金1000万元,实际清算资金204.51万元,主要用于卡点、抽调人员一线工作人员补助29.5万元,新冠疫苗接种数字信息化建设(智慧化门诊)20万元,医用疫苗冷藏箱24.5万元,各类疫情防护物资采购130.51万元;二是医疗机构医疗物资采购及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已拨付资金183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3个隔离场所建设但未验收,物资采购正在分批进行,因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资金暂未清算;三是中缅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已拨付资金2000万元,此项目分三个具体项目实施,其中:物理阻隔铁丝网建设项目已建设完工8.02千米,目前正在准备工程进度申报材料,待齐全后将支付部分项目资金;边境入侵振动钢管预警防控系统集成项目已完成8.2公里,完成投资156万元,目前正在准备工程材料申报支付项目资金;执勤点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目前正在进项项目点考察,还未正式启动项目建设,资金暂未支付。四是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拨付资金500万元,目前已完成土方开挖100000立方米、挡土墙8000立方米、边沟500米、路沿500米,计划项目基本完工,项目资金清算完成。五是各疫情防控单位工作经费目前已拨付资金1625万元,实际清算资金383万元,主要为县人民武装部一线民兵补助资金支付362万元,口岸交通设施建设及执勤用房建设等支出21万元,其他经费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需求逐步进行清算。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存在问题:我县2021年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支付率较低,主要原因为:一是上年末及本年初两批疫情防控资金集中下达,上年末安排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预留今年初应急部分仍在继续安排使用,造成本年初下达的资金清算进度较慢。二是我县疫情防控重点支出主要是防疫物资采购、一线防疫人员补助、防疫设备购置、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等,而人员补助类资金为按时间进度支付项目,无法一性支出;防疫物资采购分配需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求进行分批采购,需要时间完成相关采购程序;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根据部门项目实际进度并完善相关资料后进行拨付,以上原因导致我县疫情防控资金支付率偏低。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围绕下达各部门的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目标,各归口股室具体负责,加强与项目实施部门的沟通对接,通过实行项目进度周报制,随时跟踪部门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各部门加快资金支付,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边境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管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积极配合审计、纪委部门,加强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利用好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掌握部门资金使用动态,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按绩效目标落实,切实杜绝截留挪用、违规支付等问题。

  镇康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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